海洋污染损害可索赔 侵蚀医保资金将重罚

来源:厦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6:44 

今后,对海洋的环境保护,将不再仅仅是政府或部门的责任,人人都有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不仅如此,因海洋环境污染而合法权益受损的,将有权依法索赔。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进行初审的《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建议稿,拟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责、权、利,以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保护效果。

《草案》中体现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要求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海洋环境信息;二是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支持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海洋环境管理;三是规定对保护、改善海洋环境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又讯 (记者 陈镌娟)记者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在对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开展的计算机审计中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缴费率不高,部分参保企业及职工申报基数偏低。而在基金管理使用尤其是在医保方面依然存在着弄虚作假、侵蚀医保资金的现象。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指出,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起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监管协调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对触犯法律法规的应从重处罚,加大违法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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