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赤潮应急管理 维护沿海社会稳定

来源:国家海洋局第27期党校班第二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09 

强化赤潮应急管理 维护沿海社会稳定
国家海洋局第27期党校班第二课题组

赤潮是我国的主要海洋灾害之一。赤潮频发给海洋渔业和滨海旅游等主要海洋产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也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强化赤潮应急管理,有效减少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具体行动,是促进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国赤潮灾害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在我国海域仅发现9次赤潮,80年代75次,90年代猛增到262次;2001年至2005年,发现赤潮453次,年均90余次,累计面积超过9万平方公里。赤潮灾害在我国呈现出“发生时间提前、发生次数增多、波及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延长、造成危害加重”的态势。

赤潮灾害在我国沿海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1999年,东海海域因赤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亿元;而2000年和2001年我国由赤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超过10亿元,因赤潮造成海上养殖企业破产、养殖户倾家荡产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赤潮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已成为引发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

赤潮防治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2001年起,国家海洋局在全国沿海重点养殖海域建立了一批赤潮监控区,利用卫星、飞机、船舶等多种手段,开展了高频率、高密度的监测,对赤潮的发生进行了有效的监控,及时发布赤潮监测和预警信息,组织采取规避、禁捕、控制海产品上市、关闭海水浴场等措施,大大降低了赤潮灾害带来的损失,避免了有毒赤潮造成的人员中毒事件。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的《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已被纳入国务院106个应急预案,并于2005年发布实施。目前,国家海洋局已建立了由国家局统一领导,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海洋环境监测、预警报机构参加的赤潮灾害应急业务运行机制。

面对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公众对生存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的新形势,我们的赤潮防治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比如,赤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尚不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地方技术力量仍然薄弱,海洋赤潮业务化监测能力和预警预报能力仍比较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仪器设备也相对陈旧和落后,对赤潮监测预测防治技术等实用技术开发不够,相关的科技成果向业务化转化的速度较慢,公众的赤潮防灾意识亟待提高等。

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赤潮应急管理体系。沿海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对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快制订并完善赤潮应急预案,建立赤潮应急管理系统,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下、海洋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快速高效的赤潮灾害预防和防御工作体制,将防御赤潮灾害的职能落到实处。国家与地方政府在防治赤潮灾害工作上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横向到位、纵向到底、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赤潮应急预警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加大赤潮灾害的监测监视力度。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改变我国沿海海洋环境监测站数量仍然偏少的现状,增加监控区的个数和监控面积,合理布局监测站点,更新改造仪器设备,加大赤潮灾害监视监测力度,特别加强对特大面积和有毒赤潮的全方位监测监控、快速预警、高效处置能力。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海洋赤潮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学技术在赤潮应急管理中的贡献率,加强赤潮监测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发浮标、航空遥感、卫星遥感等赤潮监测技术研究,开发快速赤潮检测技术和赤潮灾害治理生物工程技术等。加强赤潮暴发机理研究和灾害机理研究,以解决一批相关科学的基础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开发新的技术方法,提高资料数据传输能力,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同时加大对已发赤潮治理技术的开发研究。要着重解决科学研究与管理工作脱节的问题,从管理工作需求出发确定科学研究的优先领域,创造条件实现科研成果向管理实践的尽快转化。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和赤潮防灾减灾意识。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广泛普及海洋环境保护科学知识、赤潮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对赤潮危害程度的认识,帮助公众学会及时发现赤潮,自觉禁捕被赤潮污染的水产品,远离赤潮污染水域,维护自身的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应在各级监测机构和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赤潮灾害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为广大群众提供参与和监督的便利渠道,扩大赤潮监视志愿者队伍。通过各种层次和各专业领域的培训、教育和交流等活动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增强对海洋服务功能的认识,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的机制。

五、加强海洋生态建设,从根本上减少赤潮灾害的发生。各地应尽快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海洋生态保护计划和海洋生态建设规划,通过加强海洋生态建设,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从根本上提高生态系统自身的平衡能力,减少暴发赤潮的内在因素。调整和优化海洋生态监控区的监测频率、范围和项目,全面科学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状况,针对不同监控区的生态健康状况,调整开发强度,最大限度地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并逐步开展海洋生态修复试点工作。海水养殖要严格按照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减少海水养殖自身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要严格控制浅海滩涂填海造地等改变海洋生态自然属性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和流域营养物质排海总量,尤其要控制氮、磷等的入海总量,还一片洁净的蓝色海洋,从根本上减少赤潮灾害的发生。

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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