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中心

来源:张颖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2:38 

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主攻方向是10大产业,配套有6大举措。

2012年,全省将形成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主导文化产业群,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到2020年,我省文化产业将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总体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福州、厦门、泉州要统筹规划各门类文化产业发展,率先在全省建立文化产业综合基地,漳州、莆田、南平、三明、龙岩、宁德要依托各自文化资源优势,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品牌和产业基地;要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要建设文化产业精品工程、国产动漫产业工程、茶文化产业工程、影视基地建设工程、广告创意基地建设工程等五大文化产业工程。

2012年前,全省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基本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重点培育和发展50家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非公有文化企业发展。引导民营资本、台港澳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支持我省非公有文化企业发展。

加强闽台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动闽台文化产业对接,鼓励台商来闽投资文化产业,扩大对台文化贸易。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文化产业人才,将文化产业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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