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海洋管理的全新局面

——访江苏省南通市市长丁大卫

来源:张向冰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45 

本报记者 张向冰

过去海洋经济处在江苏“洼地”位置的南通,如今正以强劲势头迅速崛起,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南通是如何开展海洋管理并使海洋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借南通市市长丁大卫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本报记者专程进行了采访。

记者:2002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施行,南通市认真贯彻实施《海域法》走在江苏前列,在全国也有一定特色,请您概述一下主要成果。

丁大卫: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确立“海上苏东”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也是南通实施“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战略,推进海洋经济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和海监执法三大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海洋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南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海洋管理网络,真正做到职能到位、职责一致、管理统一。海域使用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11项海洋管理配套制度,海域使用管理“三项基本制度”全面落实,海域勘界稳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海监执法不断加强,海域使用实现了由“无序、无度、无偿”向“有序、科学、有偿”的转变。

二是探索了海域管理新经验。2002年4月,南通成功组织了养殖用海的拍卖,敲响了《海域法》实施后“全国卖海第一锤”;同年6月,南通被列为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福建、浙江、山东等地来南通考察学习;同年11月,南通启东、如东、海门三沿海县(市)又被国家海洋局列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2005年,南通投资400多万元的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全面建成,在全国地级市中居领先地位,海洋生态环境预警预报机制同时建立,得到了国家海洋局高度评价;海监执法能力迅速提升,海监支队被评为全国先进支队。

三是营造了海洋开发新环境。南通突出海域管理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优化调整海洋功能区划,实施重大用海项目绿色通道制度。2004年,洋口港30平方公里临港工业用海取得海域使用权证,这是《海域法》实施以来当时我国颁发的最大面积海域使用权证,洋口港总投资160亿元LNG项目环评报告也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推动海港开发进入实质性阶段。2005年,南通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289亿元,比《海域法》实施前2001年的119亿元增长了1.4倍。

记者:贯彻落实《海域法》,需要法规配套、制度创新和跟踪服务,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南通在这方面工作力度大,实施效果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丁大卫:南通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海域配套制度建设作为依法管海、规范海域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制订了《关于海域滩涂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意见》,推进了海域滩涂使用市场化运作;出台了《关于南通市海域使用(养殖用海)权出让实施方案》,推进了海域有偿使用;市政府常务会议还组织审议了《南通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确保各地有法可依。

同时,加强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审批工作,强力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南通市、县两级海洋区划在2003年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和省政府审批。海域使用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征收海域使用金,做到应收尽收。“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3843万元,占江苏征收总额的三分之二,并按规定全额上交财政部门。2005年7月,海门市还对822亩海域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实施了全国县级海域使用权出让第一拍。

《海域法》实施前,南通海域存在多头管理现象,这尤其需要制度创新。南通市大力协调市海洋与渔业、农业资源开发、环保等涉海部门关系,积极探索、着力创建海域滩涂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新机制,初步达到了“职能到位、职责一致、管理统一”的要求。

南通还创立了“机关+事业+中介组织+实践基地”的管理模式。在市级成立海域管理处和资源环保处的基础上,南通增设了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海洋管理事务所,加大与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的共建工作,实行资源共享、技术力量共享,提高了科学管海的水平。

同时,针对海岸线长,市、县两级海洋管理部门管理力量不足的现状,南通在沿海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海域管理办公室,每个乡镇配2名至4名专职人员,并且都做到有办公地点,有专项经费保障。在沿海村聘任了320名海域管理协管员、海洋环境监督员和海监执法信息员,将海洋管理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记者: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南通是如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海洋生态环境预警预报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

丁大卫:关键是要切实履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加大对入海河口、排污区和近岸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严格执行涉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是加大组织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海洋环保意识。2004年,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建设“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号召,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其重要内容之一。在今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又提出了“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大海洋污染治理力度”的要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提出,要把环境保护摆到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让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参与到城市发展的综合决策中来。

为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现有监测机构和设施的作用,加强监测数据和信息资源的共享,2003年南通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签订了《共建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意向书》。2004年,成立了资源环保处和南通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05年,沿海乡镇设立海洋管理办公室,聘任百名海域使用管理协管员、海洋环境监督员,对百名海洋环境监督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县、乡(镇)、村海洋环保四级网络。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海洋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先后投入了500多万元,完成了实验室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改建、分析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2004年11月,监测中心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评审,成为全省检测参数较为齐全的海洋环境专业检测机构。目前监测中心拥有实验室350平方米,配备有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大型分析仪器设备及各类常规仪器,可以开展海水、底质、生物体三大类,30多项海洋环境质量参数、指标的监测。国家海洋局为中心配置了PORS-15便携式光谱测定仪、专用监测车、28万元的监测仪器,从而使中心的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2005年5月下旬,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市沿海地区陆源入海监测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中心各项检查考核均达到优秀等次,在全国沿海地级市中名列前茅。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不断提高海洋环保服务水平。南通以国家级苏北浅滩生态监控区项目为载体,在沿海布设了49个监测站位,加大了海洋环境监测的力度,并做到每天通过手机110网络发布1条短信、每日在主要港口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风暴潮、海浪和环境质量信息、每月至少编制1期预警简报或专报等,把监测信息和专家分析意见快速反馈给用海人,受到广大用海人的好评。

同时,针对海洋生态环境“亚健康”、海水紫菜、贝类养殖病害频发等问题,南通还建立了由资源环保处、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吕四海洋站、各县(市)海洋与渔业局、重点区域养殖单位、水产学会、紫菜协会、贝类协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海洋生态环境预警预报机制。该机制定期对南通入海河口、重点增养殖区、大型涉海企业排污口进行监测,并聘请省内外资深专家依据监测数据综合分析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及可能对养殖的影响,为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性渔业事故的发生,减少渔民损失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决策依据。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把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关、各类用海项目审批关、重大用海项目跟踪监测关、海监执法检查关,确保海洋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南通海洋管理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丁大卫:“十一五”期间,苏通长江大桥等4条过江通道将全面建成,南通融入上海1小时都市圈,洋口、吕四等深水大港开发建设,沿海丰富的港口、交通、土地等资源,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

为此,我市确定的“十一五”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海域使用审批工作海洋综合管理整体水平和能力位于全国先进行列。做到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能力提高,海域使用管理统一、有序、有力,确权发证率、海域使用金征收率均达到100%;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执法手段完备,办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强化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到“十一五”末,全市海洋经济总量达到2500亿元,占全市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高,其中渔业经济总量达到360亿元,在全市大农业中达到30%,提高5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要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海洋捕捞业同时,继续加快海水养殖和淡水特种水产品养殖,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量从目前50%提升到60%以上,并着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水产加工业,水产品总量加工比例达到35%以上。提升渔业外向化进程,全市出口水产品总量4万吨,出口创汇2亿美元,远洋捕捞渔船达到80艘。培育区域特色规模连片的优势产品生产基地,到2010年,建成无公害特种水产品生产基地100万亩,力争5年内达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水产品100个、省级名牌产品10个、国家级名牌1个。

200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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