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渤海区召开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动员会

来源: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1:13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海洋捕捞渔船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巩固2004年第一次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和伏季休渔的成果,根据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的总体部署,11月12日,黄渤海区局在烟台召开了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动员会,黄渤海海区局和北方三省一市联合检查的渔政船及其带队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黄渤海区2004年第二次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04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在全海区开展2004年第二次海陆联合执法行动。届时,海区局将组织2个陆地工作组,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派人参加,赴山东、辽宁重点渔船停靠码头进行检查,对部分港口停港渔船持证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渔船持证情况、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海上联合检查由中国渔政118、115、21003、21005、21101、13001、37008、37016、37601、37351号渔政船组成联合检查船队,中国渔政118任指挥船,重点检查《中韩渔业协定》韩方一侧过渡水域。主要检查内容为:(一)查处未持有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登记证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从事海洋捕捞活动的船舶;(二)查处非法进入朝韩敏感水域,特别是进入韩国特定禁止水域作业船舶;(三)查处未按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包括中韩渔业协定过渡、暂定措施水域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准作业内容从事海洋捕捞活动的渔船;(四)查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以及从事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的渔船;(五)查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渔船;(六)渔船安全适航性检查,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船员持证上岗情况;(七)查处外国渔船侵渔行为。

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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