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管海 优化海洋产业发展环境
――访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翟鹏飞
记者 李明春
近日,记者随北海区“2005海盾专项执法行动”组采访,就盘锦市作为辽宁省六个沿海市中的新兴城市,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中,如何依法管海,优化海洋产业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有所作为采访了新任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翟鹏飞。
记者:盘锦市的基本情况是什么?
翟局长:盘锦市地处辽东湾北部,海岸线长118公里,海域面积约1370平方公里,有大小21条河流经该市入海。因有多条河流入海形成了该市海域的淤泥质海岸特点,海岸线以下潮间带滩涂资源广阔,总面积约40余万亩。海域属极浅海海域,海域内有水下沙洲30万亩,海洋渔业与海底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十分丰富。
记者:今年全市的海洋与渔业经济将实现什么目标?
翟局长:目前,我市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主要是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滩涂养殖、港口、滨海旅游等。2005年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计划实现65亿元,增长12%;水产业总产值计划实现35亿元,增长11%;水产品总产量计划实现22万吨,增长8.4%;水产品产值计划实现25亿元,增长9.5%;渔业增加值计划实现12.6亿元,增长9%;农业人口人均增收70-100元。
记者:《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开始实施,作为一个新兴的沿海城市,您认为该如何面对这种机遇与挑战?
翟局长:几年来,国家、省十分重视、关注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因此,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任务十分紧迫艰巨。首先,我们要全面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今年要完成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和两县海洋功能区划报批工作。下半年要着手《盘锦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贯彻海域所有权制度。海域属于国有,任何用海单位与个人都要及时办理用海申请与审批手续,并缴纳海域使用金。同时对全市增养殖用海进行全面普查登记,依法纳入海洋管理。我们要求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的科学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用海项目和审批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否则一律不得审核审批。审批用海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越位审核、越权审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忠于职守,要建立健全海洋管理工作公示制度、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海洋管理工作透明度。
记者:目前,盘锦市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如何?
翟局长:我市的海洋环保工作起步较晚,但我们一直监察,重视加大海洋环保工作力度。今年将继续做好双台子河口生态监控区工作,做好我市承担的19项监测任务,确保生态监控区的工作取得成效。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定,污染严重的排污口要限期整改。继续做好国际合作项目,做好东亚海国际合作项目的收尾工作。同时继续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我市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共建工作,争取把我市的海洋环保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
记者:据了解在盘锦市海监支队成立的基础上,所属盘山、大洼两县海监大队已组建完成,并开展了十分有效的工作,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
翟局长:强化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将逐步成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继续强化管理手段,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海洋执法监察活动,重点对港口、石油勘探和旅游用海等海域使用及海域环境开展专项检查,维护正常的海洋开发秩序,保证全市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记者:您如何看待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和谐发展?
翟局长:首先,我们要更新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理念。当前,渔业经济开始由商品经济阶段向现代渔业转变,海洋经济进入了竞相发展的新时期,形势咄咄逼人,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更新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理念,以适应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时代需要。一是树立海洋产业新理念。海洋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经济领域,是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海洋产业日益增多,海洋经济日益发展,海洋与渔业工作决不能囿有传统单一的海洋渔业,要向海洋产业其它领域延伸,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二是树立渔业经济捕、养、加、销、游新理念。指导渔业经济发展要由捕、养、加、销四个环节向捕、养、加、销、游五个环节转变。观光渔业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观赏渔业、休闲渔业、垂钓渔业、旅游渔业等内容,具有丰富的渔业文化内涵,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开发潜力。三是树立渔业工业化新理念,摆脱传统渔业束缚,走渔业工业化之路,是渔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市渔业加工业表现为“三低、四少”,即:工业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效益低;精深加工产品少、名牌产品少、出口创汇少、成规模的少。水产品加工业落后,严重制约着我市渔业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下力气狠抓水产品加工业和渔业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业化生产模式,加快渔业工业化进程。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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