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09》建议组建海上准军事部队

来源:彭美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6:27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日前发布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09》认为,中国海洋权益和安全形势依旧严峻,但目前海洋立法不足、也尚未制定海洋发展战略,建议海洋大开发应与西部大开发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南沙群岛安全问题最为突出

报告指出,中国黄海形势稳中有忧,东海形势突破与挑战并存,南海形势复杂多变。在南海,目前南沙群岛的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在东南亚地区,南沙群岛争端解决没有实质性进展,中国“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的状况没有改观。

报告披露,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南海周边邻国开始勘探开发掠夺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周边国家在我国“断续国界线”内的钻井多达1000多口,每年就有6000万吨油气被开采。

中国尚无海洋安全战略

但目前,中国在海洋安全上不仅立法不足,也尚无海洋安全战略,报告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应把以海兴国战略同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海洋大开发与西部大开发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组织实施。

中国有关部门早在1979年就启动了《海岸带和海涂保护管理法》的起草工作。但因诸多原因,该法始终未能出台。报告称,中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宣布了中国拥有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但迄今仍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中国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各海上执法队伍均可依据的统一的执法程序。报告建议,要加强立法,抓紧制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法律法规,出台《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配套法规,为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提供完备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着力消解现有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填补立法空白,建立更加具有综合性的海洋基本法,为中国的海洋综合管理奠定法律基础。

建议组建海上准军事部队

报告同时建议加强海上力量建设。首先,行政执法管理与军事干预并重发展,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完善军民合作的工作机制和法律保障制度;其次,增加强制措施的可操作性,使中国海上执法队伍行使职权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第三,设置科学完善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最后,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上维权执法队伍,作为准军事部队管理,平时负责海上执法,战时可立即转成正式部队建制。

海上仅中越北部湾有划界

在敏感的海上划界问题上,报告认为,中国与邻国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海上划界任务,目前仅与越南进行了北部湾的海域划界。应该继续加强对海上划界有关问题的调查与研究,为将来的划界谈判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在海域划界问题上,应坚持在公认的国际法、包括《公约》在内的现代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争端。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继续推进共同开发,作为过渡性措施或临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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