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等呼吁尽快制定《海洋主权安全保护法》

来源:张一玲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5:01 

中国海洋报记者 张一玲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大副主任刘庆宁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主权安全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后得到了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纷纷签名附议。目前该议案已上报全国人大议案组。11月11日晚,记者就此在广西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刘庆宁。

据刘庆宁代表介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很多国家通过开发海洋资源迅速提高了国家的地位和实力,同时也更明确了海洋是国家和民族兴衰荣辱的战略要害,海洋的战略地位也更加突出。许多沿海国家都把控制和开发利用海洋作为增强综合国力的基本国策。

对于我国来说,海洋既是我国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宝库,也是我国国家安全的屏障。由于有些国家无视既往判例和历史事实,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断章取义,使我国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中,有的海域面临“主权归属争议”问题,我国的海洋主权、安全、海洋权益面临严重威胁,渔业资源、石油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受到严重侵犯。

在东海,日本单方面坚持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分专属经济区,对我国东海海域的“春晓”油气田开发表示“强烈关注”。不仅如此,日本还一直占据我国的钓鱼岛;在南海水域,也存在着海域划界问题。

当前,我国周边国家十分重视立法保护本国的海上利益。如日本,2005年12月,在其执政党内设了“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通过了一份“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相关法”。其主旨就是要确保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进行海洋调查、能源开发等活动的利益。根据这项法案,国土交通大臣下令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实施资源勘探开发。法案规定,海洋调查所建设施周围500米海域内划定所谓“安全水域”,非经许可,外人不得“侵入”;擅自进入者将处以1年以下拘禁和50万日元以下罚款。日本国土交通省管辖的海上保安厅还提出,从2006年起7年间向财政部门申请3500亿日元装备更新预算,对巡逻舰艇以及航空侦察机更新换代,从法律与执行力两个层面双管齐下,欲在东海油气田争夺中抢得先机,对中方施加压力。

刘庆宁代表说,我国虽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但仅宣布49个大陆领海基点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点,这是远远不够的。我国颁布实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内容,有的已落后于形势,有的与现实脱节,加上原则性过强,又长期没有出台配套法规或规章,致使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另外,由于还缺少与国际公约相适应或对接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的海洋主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和捍卫。

为此,刘庆宁等代表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从事海洋开发、保护以及海军工作的同志,尽快成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主权安全保护法》起草委员会,加快立法进程,以保护我国的海洋主权安全。

在议案中,他们还就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主权安全保护法》法律框架提出了具体建议。

据了解,刘庆宁是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近两年每年都有涉海议案提出,去年他提出的涉海议案是《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岸带法》。他还曾作为列席代表参与了对“海域法”的审议。

200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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