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环保规定有望年内出台

来源:许金练   发布时间:2015-05-21 02:38:26 

根据厦门市2009年人大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有望在今年出台,以进一步促进厦门海域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工作。该规定将主要针对如何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如何控制海域排污、如何评估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等问题进行规定。日前,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邀请厦门市政府海洋专家组部分成员对《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第八稿进行了评议。

会上,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了规定(草案)的立法背景、必要性和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厦门市政府海洋专家组组长阮五崎、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余兴光、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郭允谋、厦门市环保科研所教授欧寿铭、集美大学教授陈昌生、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戴辉旺等与会专家,对规定(草案)第八稿的指导思想、制定原则、法规条款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同时,专家们对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提出了3项建议:一、从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对国家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对国家尚未规范的领域进行探索,出台一部符合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依法规范厦门市海域的海洋开发行为,促进厦门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二、规定应按照海陆统筹、集中协调、公众参与、科学支撑的原则出发,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基于生态系统平衡的海岸带和海洋综合管理机制,以促进海岸带和海洋的可持续发展。三、尽早出台公众参与监督、海域污染溯源追究、海洋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海洋环境损害和生态破坏赔偿以及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走出由于长期以来的海陆分离和职责分散而导致的监管盲区,解决因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而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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