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分析人士称,如果日方不停止这种挑衅行为,中方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一手谈判,一手施压“扩军”与立法并行
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乐绍延报道 12月1日,日本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会同日本内阁官房、外务省、经济产业省、法务省、防卫厅、海上保安厅、警察厅以及水产厅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一道研究和讨论了自民党提出的《关于海洋结构物安全水域的法案》草案。
自民党海洋权益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武见敬三首先介绍了制定这项法律的目的和依据。武见强调,制定这项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在日本拥有主权权利的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资源调查以及采掘和开发活动的结构物”。
武见还表示,希望这项法案能够在明年举行的国会例会上审议通过。这将是执政的自民党完善日本企业到东海开采的法律环境,为抢占中国油气资源提供法律依据而迈出的重要步骤。
为非法开采提供“安全水域”
该法案规定,国土交通大臣可以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行政首长的要求,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主权国家可以将海洋结构物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海域设定为“安全水域”。日本海洋结构物的“安全水域”从该结构物外缘开始的500米内。法案还规定,没有国土交通大臣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许进入“安全水域”内,违者将处1年以下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一并处罚。
法案从法律本身来看是一部国内法,但日本媒体都认为该法案实际上是针对中国,为日企在中日存在严重争议的东海海域争夺石油天然气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创造一种日企随时都可以在日单方面提出的东海海域日中中间线日方一侧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条件,“牵制”中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的主张。《日本时报》网络版在12月2日的报道中就明确指出,“该举措是为保护日本在东海的试开采活动提供法律基础”。
200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