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执行好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访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崔利锋

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2:42:33 

农业部于2009227日发布通告,决定对现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自2009年起实施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为什么要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伏季休渔的效果如何?这次调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本报记者最近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崔利锋。

记者:227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为什么要对现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呢?

崔利锋:伏季休渔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我国自1995年起在东海、黄海和渤海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1999年又在南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伏季休渔制度实施以来,农业部根据渔业资源变动状况、渔业生产和管理实际,以及渔民群众、渔业资源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过数次调整,休渔海域逐步扩大,休渔时间逐步延长,休渔作业类型逐步增加。目前,休渔海域已扩展到我国管辖的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覆盖沿海1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休渔渔船近10万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当前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及伏季休渔制度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我国渔业资源衰退和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渔业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大困难。究其原因,除了水域污染、水上工程建设、围海造地、交通航运、采砂倾废等对资源环境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外,捕捞强度过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据专家评估,我国目前海洋捕捞能力至少超过资源可承受能力30%以上。在采取严格控制渔船数量、加强渔具渔法管理等资源养护措施的同时,实行休渔禁渔制度是减轻捕捞强度的有效措施,因此,有必要在现有伏季休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伏季休渔力度,降低海洋捕捞强度。其次,目前我国小型渔船占大多数,这些小型渔船主要集中在近岸海域作业,而这些海域多是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的产卵场和索饵场。近些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春季我国近海海域水温逐渐升高,使得经济鱼类亲体产卵时间提前,这些小型渔船对产卵亲体、幼鱼资源及其栖息场所的破坏日益严重。原来的伏季休渔开始时间比较晚,有必要适当提前,加强对产卵亲体和幼鱼的保护。第三,原来的伏季休渔制度有些作业方式没有纳入其中,如流刺网、笼捕和灯光围(敷)网等。近些年来,一些休渔渔船不断转为非休渔的作业类型,且很多渔船的渔具渔法越来越不规范,网具的选择性大打折扣,对幼鱼资源的破坏已不容忽视。如一些流刺网的长度不断增加,有时达到数十甚至上百公里,很多渔船使用三重刺网甚至带有网囊,严重损害了幼鱼资源。对于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渔具渔法的管理外,也有必要通过伏季休渔制度加以规范和调整。

鉴于上述原因,近几年各级渔业管理部门、专家学者和很多渔民群众都建议进一步调整完善伏季休渔制度,延长休渔时间、增加休渔类型,以进一步提高伏季休渔的资源保护效果。为此农业部和有关地方渔业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对各种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调整方案,决定自2009年施行。

记者: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已经实施十几年的时间,并且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措施之一。那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效果到底怎么样呢?

崔利锋:当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已成为我国最重要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支持和欢迎,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伏季休渔的作用和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效养护了渔业资源。春、夏季是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鲳鱼、蓝点马鲛等主要海洋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和生长期,在此期间实施休渔可以有效地保护这些鱼类的产卵群体,增加幼鱼的群体数量,同时为幼鱼生长提供一定时间和良好环境,使海洋生物得到修养生息的机会。据科研部门监测,东海、南海一些主要品种如带鱼、小黄鱼、鲳鱼、蓝圆鲹、舌鲻、金线鱼等的单位亲体补充量指数、平均体重、资源量等指标,休渔后与休渔前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对幼鱼资源的养护效果明显。渔业资源的种群结构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二是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实施休渔后,尽管拖网、帆张网渔船等主要海洋捕捞力量每年生产作业时间减少了2-3个月,但全国海洋捕捞产量总体保持平稳,带鱼等主要经济种类产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一些主要经济品种的单位捕捞努力量渔获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考虑到渔民作业时间减少,捕捞生产成本降低,在总产量不变的情况下渔民的生产效益有明显提高。三是促进了海洋捕捞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伏季休渔主要限制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捕捞作业方式,对渔民调整作业方式起到了引导作用。近几年休渔作业类型的渔船数量不断减少,非休渔作业类型的比例逐渐上升,同时也缓解了底层鱼类资源的捕捞压力,促进了其他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四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在国内影响广泛,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和渔民群众对渔业资源养护工作的关注度和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渔民群众从伏季休渔开始时的“要我休”到后来的“我要休”,充分说明了伏季休渔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同时,伏季休渔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良好反响,展示了我国负责任渔业大国的良好形象。五是锻炼和壮大了渔政队伍。十多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机构将伏季休渔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渔政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锻炼和提高,执法装备和手段得到明显加强,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显著提高,对渔政队伍的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情况都说明,伏季休渔的作用和效果是十分显著的,应该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和加强。

记者:此次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为什么单层刺网没有纳入休渔作业类型?

崔利锋:这次伏季休渔制度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延长了休渔时间。黄渤海、东海和南海三个海区的休渔时间都向前延长了半个月,总的休渔时间最短的两个半月,最长的三个半月。定置作业休渔时间由不少于两个月调整为不少于两个半月。这主要是考虑加强对近海产卵亲体和幼鱼资源的保护。二是增加了休渔作业类型。休渔作业类型统一调整为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其中笼壶类和黄渤海、东海的灯光围(敷)网属于新增休渔作业类型。考虑到这几类作业类型是首次纳入休渔范围,同时其利用的资源品种和作业时间各有特点,因此休渔时间相应作了特殊安排。三是取消了闽粤交界海域特别休渔管理区。针对闽粤交界海域休渔制度复杂、管理困难的问题,结合这次休渔作业类型和时间调整情况,简化了闽粤交界海域的休渔管理制度。

单层刺网没有纳入休渔范围,主要是考虑刺网与拖网等作业方式相比选择性比较强,对资源的破坏性相对较小,不纳入休渔有利于引导捕捞作业结构调整。同时考虑刺网渔船数量多且多为小型渔船,休渔期间不少地方渔港容纳量有限,渔船停泊和安全管理存在较大困难,同时会对部分困难渔民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但为了解决三重刺网对资源的破坏问题,规定了只有单层刺网不纳入休渔范围。下一步农业部还要专门针对渔具的管理问题制定专门的制度和标准,加强对渔具渔法的管理。

记者:休渔作业类型增加,休渔时间进一步延长,这对养护渔业资源肯定有好处,但是否会影响渔民和渔业企业的生产生活?调整过程中是否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崔利锋:随着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伏季休渔的作用、效果的认识不断深化以及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近年来很多渔民、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和专家学者纷纷提出调整完善伏季休渔制度的建议,要求延长休渔时间、增加休渔作业类型的呼声一直很高。但由于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涉及近10万艘渔船和上百万渔民,对此农业部是十分慎重的,既要考虑到渔业资源保护的需要、力度和效果,也要考虑渔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还要考虑监督管理的力量和能力,做到科学、可行。为此,近两年我们一直在就调整完善伏季休渔制度问题进行调查研究。2008年,农业部将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海区渔政局和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00810月,农业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渔业资源养护和海洋伏季休渔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参考各地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提出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初步方案。之后,农业部通过文件、互联网、报纸等多种渠道先后两次征求了地方渔业管理部门、渔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部分地区尤其是浙江、福建的渔民群众参与意识很强,有230多人以个人、联名或协会等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农业部渔业局对各方面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特别是针对灯光围(敷)网和刺网休渔问题,专门召集有关方面代表进行研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反复征求地方渔业部门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调整方案。可以说,这个方案是统筹兼顾,在目前情况下比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案,各方面的接受程度都比较高,不会对渔民和渔业企业的生产生活产生大的不利影响,反之会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产生更好的效果,进一步扩大伏季休渔的作用和影响。

记者:新的伏季休渔制度已经确定并公布,下一步还要开展哪些工作呢?

崔利锋:农业部通告发布后,农业部办公厅已经发出了《关于加强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休渔管理机制;二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维护休渔秩序;三要加强渔业安全工作,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四要强化资源养护措施,提高资源养护效果;五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认为,要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确保新的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关键要做到三条:第一是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各地要把伏季休渔作为政府行为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切实实抓好落实。第二是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要让渔民真正了解伏季休渔的各项规定,真正理解并自觉地遵守休渔规定,维护休渔秩序,同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好困难渔民的生活问题,确保休渔制度顺利实施。第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在加强应休渔渔船的监督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非休渔渔船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使用双重及以上刺网作业、擅自变更作业类型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规作业行为,确保依法休渔、合法生产,避免渔民之间产生攀比心理。此外,各地还要加强休渔渔船的安全管理,采取防火、防风、防盗措施,确保休渔渔船安全。我相信,只要各方面的工作做到位,新的伏季休渔制度一定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并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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