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涉外索赔第一案山东专家鉴定和评估争议焦点
倍受关注的“塔斯曼海”油污损害赔偿案继2004年6月25日、8月7日、9月27日三次开庭后,于日前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是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来首次为维护国家海洋资源提起的油污损害索赔案件。该案涉案标的达1.7亿元人民币,涉及自然人1600多位。
外轮原油泄漏导致我海洋生态恶化2002年11月23日凌晨4时05分,满载原油的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轮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大沽锚地东部海域23海里处发生碰撞,导致原油泄漏。经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对事故海域,以及沿岸区域进行调查取证和海洋生态环境污损监测发现,受溢油事故影响海域面积达359.6平方公里,沉积物中油类含量高于正常值8.1倍,原油泄漏事故使作为海洋渔业资源的重要产卵场、索饵场和肥育场的渤海湾西岸,海洋生态环境爱到严重破坏。随后,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受原告委托开展了国内首次原油泄露对海洋生态环境污损索赔案件的技术取证与损失评估工作。
主持此次调查的北海监测中心研究员杨建强先生告诉本报记者,该中心在出事海域附近开展了7次事故调查与监测工作,历时近1年。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污损源诊断、污染对象确定、污损程度分析、损失评估的总体技术路线等报告。采用科学方法计算出了原油泄漏量不少于200吨,并对原油扩散路径、归宿进行了模拟分析。通过7次调查监测,结合油指纹比对及室内生物毒性试验,确定了此次溢油影响到的海水、沉积物及滩涂的范围与面积,以及受损程度、所造成的损失等。此项工作不仅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了技术保障,而且为保护海洋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油污事故实行“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天津市海洋局代表国家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就海洋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损害,向肇事船船东英费尼特航运公司和伦敦汽船互保协会提出索赔。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又由于该污染导致天津市1600余户渔民养殖的水产品受损,因此塘沽等地渔民协会代表渔民提出索赔。使该案总标的达1.7亿元人民币。
法庭辩论“硝烟弥漫”
据了解,本案案情之复杂,涉案人数之多,案件标的之大,专业性和技术性之高,为近年我国司法审判界所罕见,因此几次庭审分外引人注目,整个过程也格外“激烈”。
经办此案的主审法官,海事庭副庭长徐富斌告诉本报记者,为提高审判效率,法庭对原被告共同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归纳,分别为:1、关于塔斯曼海船舶资料;2、关于污染溢油量问题;3、关于塔斯曼海轮溢油的品质;4、关于溢油回收量问题和挥发量问题;5、关于污染面积问题;6、关于消油剂的使用量及后果问题;7、关于污染前的环境质量问题;8、关于污染后的环境整体评估问题。至于污染的恢复等相关问题,或与海洋局、或与渔港处、或与渔民等关系不大,将在此后的个案审理中分别进行。此外,包括“塔斯曼海船舶登记证书”等42项共同证据也已经确定。
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法官郭建军披露,在前后四次庭审中,双方就共同争议的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一番唇枪舌剑后,仍未达成共识。因为辩论激烈,导致每次庭审时间都格外长,第三次竟达到破纪录的三天。同时,由于是涉外案件,该案在国外引起强烈反响。舆论普遍认为,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何适用法律、国际公约和航运惯例,将成为相关人士的关注焦点。
院士出庭接受质询由于此案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且原被告对案件事实及证据争议颇大。因此,为了查清事实,天津海事法院聘请了青岛海洋大学和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的权威学者和专家对油污损害的事实和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评估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
郭建军法官介绍,出庭作证的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丁德文先生,被誉为“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鼻祖”的博士生导师鹿守本,国内著名油污技术、防污染法律专家劳辉等众多海洋界、法律界名人、专家学者。就相关专业问题,接受法官和当事人各方的质询。庭审时,法院所委托的另一方鉴定机构,也将派出专家进行旁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结合已查清的事实,在嗣后另行做出相对独立的鉴定报告。为提高该报告的准确性,法庭还将准许当事各方针对该报告提出各自的观点、意见。随后,法庭再行就6起单独的案件进行审理。她告诉记者,对于院士及专家学者出具的鉴定报告,双方当事人对其中大部分都无异议,只对个别鉴定结论提出质疑,法庭又做了补充鉴定,近期将有结果。
庭审过程亮点频现经办此案的另一位海事庭法官徐霄告诉记者,整个四次审判过程,除了法庭辩论极其精彩之外,亮点颇多。
亮点一:该案是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第一例根据该《公约》向外国船公司保险人进行索陪的案件,也是我国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框架内提出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涉外索赔第一案,此举开创了维护我国海洋生态权益的先例。
亮点二:该案标的达1.7亿元人民币,原告方达1600余人,为近年来我国法院审判所罕见。
亮点三:法官规格之高,为该院首次。由于影响重大,天津海事法院院长李柏华亲自担任了“公共证据部分”庭审以及个案中的“天津市海洋局诉被告‘塔’轮”的审判长;副院长吴立群则担任“天津市渔政渔港管理处诉被告‘塔’轮”案的审判长,其余审判人员也均为该院海事庭庭长及业务骨干。
亮点四:院士及众多专家学者出庭作证,在我国司法审判史上,尚属首次。
亮点五:审判时间创纪录。9月27日的庭审达三天,在我国法庭审判中还没有先例。而整个案件仅庭审部分就已持续半年之久,在我国司法界也是首次。
主审法官徐富斌告诉记者,预计12月初将再次开庭审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全案庭审部分将在今年年底前结束
200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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