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事局对首艘未持证书外籍船舶禁止开航
来源:焦振华 通讯员 李良 发布时间:2015-05-21 02:45:08
山东新闻网日照讯(记者 焦振华通讯员 李良)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已于2009年3月9日正式对我国生效。根据公约的要求所有进出我国口岸的1000总吨的国际航行船舶必须配备《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日照海事局在公约生效后随即展开船舶履约情况的检查,并于近日对靠泊日照西3泊位的“IRIS”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属于符合条件船舶但未持有该证书。日照海事局随即展开港口国安全检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对“IRIS”轮实施了禁止离港,并责成该轮尽快办理燃油公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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