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渔业执法部门赋予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新内涵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2:46:44
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认真总结了支队一年来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探索、完善准军事化管理的内涵,对《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细则》重新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新出台的《细则》共九章四十三条,分总则、思想品德、内部关系、工作原则、礼节礼仪、队容风纪、日常制度、组织领导和附则九个部分。《细则》对支队在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范,引进了工间操制度、军事训练制度和执勤长制度。
按照《细则》规定,支队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学习、训练和处理公务,不得窜门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支队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有20分钟的工间操时段,在该时段,支队工作人员可以从事做操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支队每月由两位科级干部担任执勤长,组织实施各项学习和训练,并负责支队日常办公秩序、卫生环境、队容风纪和考勤制度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通过准军事化管理,支队队伍严格的纪律观念明显得到增强,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明显得到改善,良好的大局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得到了有效的培育,热情饱满的精神风貌明显展现,队伍正向“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建队目标逐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