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局关于开展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海洋局
关于开展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
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我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自设立以来,为全省海域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科学性和专业性,做好海洋生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评审、项目验收等工作,我局拟对我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进行调整,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均可申报,重点针对海洋生态系统调查与评估、涉海植被修复、岸滩修复、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5个专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山东省有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五)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能够落实《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三、申请方式
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和自荐方式申请。各单位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0位,有关专业领域数量少于3个的科研院所推荐专家原则不超过5位。推荐专家中45岁以下青年专家不少于40%。已在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中的专家无需重复申报,在库专家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要求
(一)入库专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3年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二)我局对推荐或自荐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专题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三)申请材料可通过两种方式提交。一是签名盖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anxianwei@shandong.cn;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山东省海洋局(邮编250002)。
(四)本次集中征集申报日期截至2025年11月15日。
联系人:闫宪伟,电话:0531-51791583
附件:1.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专家名单
2.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山东省海洋局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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