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人民日报》1986年7月17日 第五版 作者:张景安
《人民日报》1986年7月17日 第五版
初步兴起的我国风险投资事业
风险创业投资是一种科学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新的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是对那些新兴的高技术和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公司的投资,它是由三个有机体组成的,即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企业。
张景安 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 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常务副主席、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长
风险投资四十年代始于美国,现在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在美国和日本,得到蓬勃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高技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争取在国际竞争中成为强者,不至于被淘汰和掉队落伍,许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制定政策,鼓励风险投资,积极扶持和兴办风险性投资事业,以机动灵活的投资方式,为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借助一臂之力。在现代工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企业的特点是以分散生产为特征的,工业社会的主导权将向大多数分权型的企业群转移。所以,风险投资热不是昙花一现的现象,而是经济发展的宏观需要,是时代的产物。
我国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中,存在着科技研究成果不能有效地转化为商品经济效益,尤其是在以高技术为基础的新兴产业部门,存在着严重阻碍利用新兴技术改造我国传统产业的弊端。要强化技术成果商品化的过程,加速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就要大胆地对策略和方法进行探索与尝试,就要改革现行的金融体制。国际上出现的风险投资已被公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成功途径之一,值得借鉴。为此,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战略研究室的研究人员,经过几年的努力,提出了在我国成立科技风险公司的建议。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支持下,我国第一家从事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控制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在金融业务上同国外进行合资的企业。它的主要业务是从事高技术及其应用方面的风险投资,使高技术能以最快的速度转向社会财富的商品生产。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进行技术改造和开发应用新技术和那些不易从现有投资渠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它的投资领域着重于开发信息、生物、电子、新材料和其它新技术的应用。
实行风险创业投资,用这种崭新的科研投资办法,补充现有投资办法之不足,通过确实的政企分开来达到除弊兴利的目的,是我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中的新的尝试,它将对我国现有管理体制的改革,对开放政策的巩固,对于用经济和金融的杠杆来促进科技的发展,以及对加速高技术成果的商品化都将起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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