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山东海洋   发布时间:2024-03-15 16:22:21 

2023年,省海洋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积极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着力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扎实开展普法,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行政监督,海洋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开展海洋法制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支持,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统领海洋工作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长抓不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认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行政许可事项。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对法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做遵法敬法守法表率。二是围绕全省海洋法制工作,持续开展海洋重大问题研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省海洋工作中心任务,深入开展2023年度海洋软课题研究工作,将依法行政有关任务作为软课题研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海洋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共收到49份来自全国各大涉海研究单位的申报书,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海洋大学等22个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同时,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涉及山东海洋发展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的3个重点课题,直接委托研究实力、专业能力较强的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与以上25个课题组全部签订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和《项目任务书》,加强课题研究中期调度,督促课题承担单位加快研究进度。召开课题专家评审会,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并汇编成册,为决策提供参考。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海洋领域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参与编写《自然资源相关政策解读》涉海部分章节,系统梳理国家及省2018年以来出台的相关政策,形成200个事项,指导各级各部门依法用海,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涉海法规政策宣传,树立保护海洋、依法用海意识。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一是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我局无政策法规处,由局办公室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根据本部门实际确定合法性审核程序,明确起草处室、审核处室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审核时限等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制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及时公开发布、主动备案。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公开向社会发布,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要求将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报省司法厅备案,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应备必备。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依法管理水平。一是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依法决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局办公室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对于局重大决策和重要局发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把关,文件审签单上由办公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行政审批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实行集体审核制度。在海域使用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财政资金项目审批等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集体审核制度,保证项目审批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收到较好成效。我局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群众上访等问题处理提供了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圆满处理了一些矛盾和纠纷,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加快推进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和“无证明之省”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要求,编制l本行业、本领域“6+1”类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梳理工作,开展业务运行系统配置工作,推进事项业务中台配置工作、系统测试、发布等工作。二是按照《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数字强省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梳理了省海洋局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二批),并面向社会公布,对于清单内具备“免提交”条件的证照证明,个人和单位在申办相关业务时无需再提供证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配合省政府办公厅调整更新了涉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二是逐个事项梳理编制了涉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指导市县海洋主管部门编制本级办事指南;三是呈请省政府刻制两枚“山东省人民政府海域使用专用章(二号章)”,按程序移交青岛市、烟台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审批委托实施程序;四是依据省政府令351号,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委托青岛市、烟台市主管部门实施;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托实施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来信来访案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局法律顾问参与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所有信访答复文件均由局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在处理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答复,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工作,说服当事人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收到良好效果。


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凝心聚力,奋勇争先,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压舱石”和“助推器”,海洋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部门,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功能定位,尽快编制完成《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海岸带空间布局,提升全省海岸带综合管控能力。


(二)进一步搞好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把“一规划两纲要”和海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等活动,推动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成果,按要求开展涉海政务服务事项业务运行系统配置工作,加快推进事项业务中台配置工作、系统测试、发布等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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