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 助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以抓基层、强基础“双基”建设为引领,以打造“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为抓手,努力构建起以地方立法、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执法监督为“四梁”,以建章立制和法治审查,教育培训和社会宣传,队伍建设和考核评估,内部监督和为民服务为“八柱”的法治建设体系,推动全系统法治能力法治水平稳步提升,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工作的新
(一)坚持法治引领的高定位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将改革的经验成果上升为法治规范,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合力,为落实改革要求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立足守正创新的大格局
守正,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创新,即坚持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态度上积极、方法上稳妥。
(三)厚植为民服务的深情
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多做价值判断、少做技术判断。凡事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一切要从实际出发服务基层和群众诉求。对千差万别的情况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出台的政策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四)发挥法治机构的多功能
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在立法工作、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服务支撑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对外做好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对内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中心大局“弹好钢琴”,聚焦难点问题,聚力攻坚克难,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路径
(一)党建统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
坚持党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立足新时代,把握新机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法治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良法善治,以高质量立法助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急需,出台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初步形成科学完备、统一高效的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
(三)守正创新,以“法润自然”品牌引领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系统内外双向发力,在系统内部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鲜活生动的事例宣讲法律法规政策,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法润自然”子品牌,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因势利导,以“双基”法治建设统筹强化法治力量
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以“抓基层,强基础”为突破口,将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推进,通过建立法治工作室、培养自然资源咨询员等方式,努力破解法治机构人员少、基层力量弱的难题。
(五)以人为本,以深化执法监督践行法治为民初心使命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自然资源领域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落实到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上,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力化解行政争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执法机制,群众路线得到有效落实。
三“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重点任务
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法治自然”的正确方向,突出“法润自然”文化建设,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凝心聚力,奋勇争先,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部门,必须守牢政治站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功能定位,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依法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驰而不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立足实际,服务大局,聚焦聚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一是要密切跟进国家立法,适时推动开展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及时启动相应立法项目。二是坚持“急用先上”,根据立法规划计划,加快推进《山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山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立法项目,做好《山东省国有林场条例》《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立法工作。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本地需求和地方特色,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形成一批具有地方辨识度的标志性立法,为相关领域改革做好保障。
(三)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精准性
驰而不息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做好迎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严格对照部省要求,广泛挖掘亮点,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活动,按照系统内外双向发力、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原则,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建设,擦亮“法润自然”品牌,不断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新内涵,实现自然资源普法新突破。四是全方位开展普法阵地示范创建工作,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积极申报创建,展示各自工作特点和亮点,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阵地的社会影响力。
(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各级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法治督察考核迎检工作。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定期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二是各地要对照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全链条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各级要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法治能力,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工作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怀抱敬畏之心,认真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一是要积极配合司法系统、人民法院做好复议应诉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充分发挥好复议应诉的监督纠错功能,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及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要抓紧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培训,各级要通过“自然资源大讲堂”、普法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快速适应复议范围、程序、期限等方面的新变化。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法治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全系统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一是要重视支撑力量建设,有条件的地方争取明确一家事业单位作为专业支撑,协助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探索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多种方式充实法治力量。三是要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法治联系点制度,省厅将继续选取一批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基层法治联系点,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总结提升工作成效,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实践基础和法治储备。
来源:山东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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