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总体保持在90%左右!

来源:海洋频道   发布时间:2023-07-24 16:01:55 

荷叶田田,荷花依依,游鱼戏水,美不胜收。这是记者在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看到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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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经理崔艳告诉记者:“我们公司距离渤海海岸线大约1公里,为防止厂区内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渤海,我们在原有雨污分流设施的基础上,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厂区雨污分流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对厂区内初期雨水实现全收集,长期监测结果显示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水质指标良好,并在池内种植了莲花、养殖观赏鱼类,将初期雨水收集池打造成一个赏心悦目的小生态景观。”

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正是山东省大力推进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一个缩影。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一级巡视员罗辉对记者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以全面落实‘湾长制’为平台,以坚决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为抓手,创新陆海协同治理机制,统筹推动陆源污染治理、海洋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各项工作,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总体保持在90%左右,黄河口、莱州湾、庙岛群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持续向好。”

筑牢陆海统筹海洋生态环境

保护治理大格局

海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域。山东是海洋大省,海洋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拥有3500多公里海岸线,约占全国的1/6,有海岛589个。持续稳定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是充分利用海洋优势的基础,也是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

山东省健全完善湾长制组织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山东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总湾长。《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要全面实行湾长制,为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沿海各市、县(市、区)均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总湾长,部分辖区内海湾治理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自行探索设立了镇级湾长、义务湾长和民间湾长等。目前,全省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湾长379名,民间湾长、义务湾长、湾管员增至1128名,建立了湾长监管主体责任和社会参与监督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的监管体系。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省委将攻坚战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省政府将攻坚战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台账,定期清单化调度重点任务进展,及时研判重点任务进展态势,视情以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沿海市政府印发提醒函,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每年的省总湾长会议,均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推动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调度部署。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刘培学告诉记者:“山东省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协同治理,坚持以海定陆、以陆保海,将黄渤海沿岸及入海河流全流域范围的15个市一并纳入攻坚作战范围,实现全海域、全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以污染源头管控保各类排污口水质,以各类排污口水质保断面达标,以断面达标保地表水体质量,以地表水体质量保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年潍坊市湾长制工作要点》《潍坊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系列文件,明确海洋污染防治重点任务99个,攻坚项目23个,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市委、市政府与3个沿海区市、10个市直部门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环委会常设8个包靠督导组,明察暗访、严督实导,实行“周督导、旬反馈、月通报”,合力推动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河海共治

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烟台莱州朱旺现代渔业园区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在养殖园区内进行三个区域的养殖尾水系统升级改造,采用‘大棚(池塘)养殖——初级过滤——沟渠集流——集中蓄水池塘沉淀净化、漂浮式生物滤膜净化及藻类净化——二次循环利用或无害排放’的流程,项目完成后尾水处理能力达到300m3/h,原有的散乱入海排污口合并为一个总排口,有力提升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能力,提高养殖区综合产出,对维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党组成员贾洪松告诉记者。

近年来,山东省扎实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印发《关于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和初步溯源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全部建立“一口一策”整治台账并开展分类整治。建立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和“红旗”“蜗牛”榜排名制度,通报时不仅对各市进展排名,还对整治质量进行排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烟台市坚持把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作为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和基础性工作,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构建省内首个入海排污口智慧监管平台,对整治成效实施“线上线下”双控。颁布实施全国首部入海排污口管理规章《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监管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全市5275个入海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和现场核查,并通过省级销号,整治销号率100%,设置标志牌834个、设置率100%。

威海市压实工作责任,督导市、县、镇、村四级湾长巡湾,共计组织巡湾3.4万次,开展“净滩2022”专项行动2次,整改问题2319件,确保海湾问题发现、报告、整改、归档闭环管理。按照“查、测、溯、治”“三个一批”要求,分类整治入海排污口,建立“一口一策”台账,为135个重点排污口制作“电子身份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现场核查、监测监控和系统审核相结合,实施质控和“回头看”常态化监管,市级抽测325个入海排污口均达标排放,省级核查通过率100%,提前完成省定整治任务。

山东省将入海河流下游沿海7市53个县(市、区)和上游非沿海8市42个县(市、区)的河流总氮治理责任全部在攻坚战行动方案中明确,压紧入海河流上游断面水质改善和总氮削减(控制)责任,明确污染治理任务。

为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山东省印发实施了《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将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作为测算依据,对入海断面总氮年平均浓度高于基准值的河流,由所在市向省级赔偿,总氮浓度基准值由省生态环境厅按照逐年加严的原则确定;将入海河流总氮控制纳入省级资金支持事项,在小清河流域试点推行“总氮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分配挂钩”制度,对按期达标的给予支持,补助辖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总氮提标改造工程。将总氮浓度控制指标要求纳入黄河干流13个跨县断面的生态补偿协议,断面总氮浓度改善的下游城市要给予上游城市补偿,恶化的上游城市要给予下游城市补偿。

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这里有被称为‘海洋中的冬虫夏草’的真海鞘,还有鲍鱼、海星、海胆等”在寻山爱伦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生态养殖模式展示区,游人们可以和这些海洋生物“亲密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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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山爱伦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经理卞大鹏告诉记者:“我们建设了1200平方米海洋牧场科普展馆、2000多平方米购物体验中心及6000多平方米微藻培育展示基地,在海上建设了3000多平方米海上休闲垂钓平台和600多平方米的升降平台,配备观光游艇和多艘垂钓船,同步建设了1.5公里沙滩休闲旅游项目及娱乐、餐饮等设施,实现由传统海洋牧场向休闲渔业旅游基地转型。目前,年接待游客量达10万人次,辐射带动周边9个渔村、1000多人实现旅游增收。”

为抓实美丽海湾建设行动,衔接全国“美丽海湾”建设布局和全省海湾(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按照“基本建成一批、推进建设一批、逐步提升一批”的梯次安排,推动建设15个“美丽海湾”,其中申报创建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5个,打造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10个。

结合国家《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和山东省海湾自然禀赋特点,坚持各美其美,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美丽海湾建设要求》。定期开展“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青岛灵山湾以第一名成绩获评全国首批4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之一,2022年山东省筛选上报了6个美丽海湾案例,积极争创2022年度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开展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在昌邑海上风电场监测观测站,记者看到在线监测观测设备正在运行,海洋生物及相关监测观测画面实时传输。据了解,昌邑海上风电场监测观测站依托昌邑海洋牧场与三峡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而建,目前已建有2套在线监测观测设备,还将建设3套,进一步完善监测观测参数,实现对海流、波浪、温度、深度、浊度、盐度、营养盐、叶绿素、溶解氧、pH值、水下噪声以及海洋生物、鸟类多样性的在线监测观测。

山东省精准实施海湾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亲海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有力支撑美丽海湾建设总体目标实现。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科学布局拓展公众亲海临海空间。加强海水浴场、岸滩、海面漂浮垃圾清理,提升亲海空间品质。同时,加强海洋民俗、渔家文化等海洋文明传承,形成一批海洋文化景区、海洋文化产业,提升亲海文化品质。

来源: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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