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深蓝|青岛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海洋是青岛市最鲜明的特色和最大的本土优势,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是青岛经略海洋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保持稳中向好趋势。在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青岛灵山湾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成为省内唯一成功入选的优秀案例。
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既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需要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系统治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简称《规划》),对未来5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系统谋划。
2025年入海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
《规划》共8章25节,围绕“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坚持陆海统筹和精准治理并举,对“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等作出部署安排。
面向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规划》以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恢复典型生态系统、提高社会公众获得感为核心,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可考核、可评估的“十四五”阶段性目标指标体系。
着眼2035年“重点海湾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愿景,《规划》明确了四个主要目标:到2025年,青岛市入海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海洋生态破坏趋势根本遏制,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保护利用空间布局合理有序,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初步构建,由清洁海洋向健康海洋、和谐海洋迈进,让公众享受到碧海蓝天和洁净沙滩,切实提高老百姓临海亲海的幸福感。
参考国家和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设置情况,《规划》确定海洋环境质量、海洋生态质量、亲海环境品质等3大领域10项指标。到2025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98.8%,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基本建成16个以上“美丽海湾”,美丽海湾岸线长度占比不低于25%。
为保障《规划》落实到位、发挥实效,明确了坚持统筹联动、加强调度评估、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落实辖区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沿海各区政府和涉海管理部门要落实海洋环保与生态建设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定期检查。
明确海洋生态环保6项主要任务
针对不同海域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征和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特点,《规划》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设置重点任务和行动方案,合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差异化政策措施,细化落实沿海地方政府责任,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
《规划》统筹陆域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6项主要任务,包括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全面防控环境风险、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建设低碳海洋、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在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方面,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强化陆海衔接区域环境管理,推进海洋污染防治。按照“取缔一批、治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口)整治,确保水质达标。目前,青岛市已完成80%的入海排污口(排口)整治工作,完成整治数量位居全省第一。《规划》提出,到2023年,完成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排口)整治工作。
在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方面,严守海洋生态空间,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实施岸线保护工程,实施海岛保护工程,保障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实施“美丽海岸”养护行动,开展胶州湾、鳌山湾等湾区生态保护与岸线修复,实施重点岸线景观优化工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近岸围填海项目审批。
在全面防控环境风险方面,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灾害抵御设施。加强胶州湾、西海岸等区域石油、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岸段的应急防灾工程建设,有效防治石油、化学品向海域泄露。在海水浴场、海上运动、游览、养殖、重大工程等海域建设各种拦截、打捞及清理处置浒苔设施,探索浒苔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路径,开展重点岸段的大型设备通道的工程建设和浒苔资源化利用辅助设施建设。
在建设低碳海洋方面,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能力,促进海洋产业减污降碳。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探索以近海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为重点的现代化海洋渔业发展新模式。打造“海洋牧场+休闲海钓”融合发展模式。推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开展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船舶制造。优先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和海洋特色产业。
在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方面,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体系。以“湾长制”为平台,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湾长制各成员单位和沿海区市各级湾长制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海湾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落实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建立与周边地区的海洋生态环境合作机制。
为完成上述任务,《规划》按照不同湾区梳理了21项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海湾污染治理、海湾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环境品质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类别。
利用3个五年梯次创建“美丽海湾”
《规划》最大的亮点或者核心工作,是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海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建设美丽中国好经验好做法的集中展示和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身边的优质公共生态产品。
青岛将全市49个海湾划分为崂山湾区、西岸前海湾区、东岸前海湾区、胶州湾区、古镇口-董家口湾区以及丁字湾-田横湾区6大湾区。其中,崂山湾区包括女岛湾、大桥湾、北湾、鳌山湾、小岛湾、王哥庄湾、仰口湾、青山湾、试金石湾、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包括石雀湾、唐岛湾、灵山湾、里岛湾、胡岛湾、鱼池湾。
按照各海湾面临的主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将各类海湾分成整治、提升和建设三级,其中整治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多且难以短时间解决的,提升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多且在一段时间内能解决的,建设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少且短时间内可解决的。
《规划》提出,利用3个五年时间,分批建设美丽海湾。“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建设类海湾,将崂山湾区、西岸前海湾区率先基本建成“美丽海湾”,打造“美丽海湾”建设样板。“十五五”期间,重点打造提升类海湾,将东岸前海、胶州湾、古镇口-董家口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十六五”期间,重点打造整治类海湾,将丁字湾-田横湾区基本建成“美丽海湾”,实现青岛市“美丽海湾”建设全覆盖。
近年来,灵山湾通过陆海统筹的综合治理,实现城市化区毗邻的海湾环境质量、生物生态状况、亲海环境品质的“三优”,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三赢”,“金滩镶绿野、碧海映蓝天”的海湾风光成为青岛市民的会客厅。在2021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青岛灵山湾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成为省内唯一成功入选的优秀案例。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于垂钢透露,灵山湾作为西岸前海湾区的一部分,是青岛率先打造的一个“美丽海湾”建设样板,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将向崂山湾区及西岸前海湾区的其他海湾复制推广,使更多海湾呈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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