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海洋环保标准获准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来源:王艳香 发布时间:2015-05-21 02:51:56
本报讯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海水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两项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实施的同时,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4914-1985)》废止。
据了解,这两项国家标准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 《海洋环境保护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节能减排重大举措的配套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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