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海上生命防线-山东海事搜救再上新台阶
多难磨砺搜救铁军——复杂、多变的海上交通环境对海上搜救提出新课题
据统计,山东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实施的搜救行动每年约占全国海上搜救行动的 1/10,约占北方海区的 1/2。
山东沿海地处我国水上交通的南北大通道,且位于中、日、朝、韩四国专属经济区接壤的敏感区域,渤海海峡、成山头水域等自然条件恶劣,通航环境复杂,船舶交通密集,历来是险情事故多发区。渤海湾水域居全国海上交通安全重点“四区一线”之首,渤海湾的客滚船更是全国海上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山东地区,特别是威海、烟台海域,大雾、冬季寒潮大风多发,交通繁忙、事故多发易发。
成山头水域是渤海、黄海的交汇处,也是渤海湾的门户,它是船舶进出渤海湾的必经之地。这里是我国第二大海上船舶航行密集区,船舶流量仅次于长江口,每年都有近7万艘次南来北往的商船从这里驶过。同时,这里还是天然渔区,是我国四大渔场之一,每年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渔船10余万艘次,在这里生产作业。这里风大、浪高、雾多、流急,一年有120天刮8级以上的风,有近 90天的浓雾天气,是中国“雾窟”,有名的海上险区。据权威统计,从1981年到 1996年的 15年间,成山头水域发生船舶海损事故217起,沉船113艘次,死亡246人,直接损失数十亿元。
随着水运经济快速发展,海上船舶事故风险不断加大;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将进一步加剧,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航运企业安全投入将大幅减少。海上搜救力量薄弱,海上安全监管和救助力量目前还难以做到全天候运行和全方位覆盖;搜救应急工作配套的机制、具体措施有待完善。海上搜救经费不足,搜救法规缺乏,影响了社会力量救助的积极性和搜救效能。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航空器坠海等水上救援也成为新课题,对海上搜救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一个中心带起“一案三制”——以搜救中心为龙头的搜救体系逐步完善
2007年 11月7 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由分管海上交通的副省长挂帅担任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和山东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及成员由海事、救捞、军队、交通、海洋渔业、 气象等各相关部门、 单位领导及沿海各市分管副市长担任。至此,山东省海上搜救体制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山东海事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搜救值班、预案拟定、组织演练、监督指导等与海上搜救应急反应相关的业务。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承担相应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目前,山东省沿海七市都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挂帅的市级海上搜救中心,烟台、青岛市部分沿海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海上搜救指挥机构,我省基本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搜救中心归口协调指挥、涉海部门共同参与的省、市、县三级海上搜救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了专业救助力量、政府部门执法力量、军队武警、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海上搜救格局。
省海上搜救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构建平安山东为己任,为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山东省相关领导对山东海上搜救中心给予了大量指导和关怀。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等领导先后到烟台视察海上安全工作。副省长王军民多次亲临一线视察指导工作,听取海上交通安全及搜救工作汇报。去年 11月 21日,省政府通过海事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召开了全省海上交通安全电视会议,专题部署冬季海上交通安全工作。去年11月9 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到我省就水上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研。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在历次海上重大搜救行动中都亲历亲为,及时作出批示,或亲临一线指挥。省委、省政府及省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全力支持是做好我省海上搜救工作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来,山东省先后成功处置了“5·12”韩国籍“金玫瑰”轮沉船、“9·15”“ 畅通”轮碰撞、“10·28”朝鲜籍“君山”轮沉船等多起重特大险情,2008年还为保障青岛奥帆赛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8年,我省在搜救规范管理方面不断进行深入探索,搜救基础性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制定发布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工作简报制度》、《 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联络员制度》、《 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信息通报制度》和《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海上风险预警制度》,编发了 24期《海上交通安全与搜救简报》。针对客船险情,组织开展了中—日、中—韩航线客箱班轮、渤海湾客运船舶与搜救中心合作计划编制工作。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对提高客船搜救工作的效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组织开展对重大海上搜救典型案例的后评估工作,编制了《2008年山东海上搜救年报》,对 2008年的全省海上搜救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为今后的海上搜救行动提供借鉴。
在省人大、省政府的支持下,省海上搜救中心起草的《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已经列入省人大 2008年二类立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8日印发了《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据此搜救中心组织编写了《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召开了预案宣贯会,大力宣传贯彻《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广泛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预案为更好地实施海上搜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全省投入及海上搜救能力和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不断加大对海上搜救和海上安全监管的投入,海上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专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在交通运输部领导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在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开发启用了海上搜救应急辅助指挥系统,实现了省级搜救中心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和市级搜救中心的音、视频对接,保证了搜救决策科学化和搜救指挥可视化。组织对我省辖区可供使用的搜救力量进行了调查,建立了包括专业救助、渔政、海关、海洋、港航等单位海上力量在内的全省海上搜救力量资源库,成立了包括消防、航海、救助、打捞、客运、溢油、化学品等方面专家的首批海上搜救应急专家组,为充分利用海上搜救力量和科学指挥决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搜救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海救助局、烟台打捞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按照“就近、快速、高效”的原则,将其所属的船舶、救助航空器统一纳入渤海湾海域应急救助待命力量之中,并调派外省海域救助力量参加渤海湾待命,渤海湾救助力量冬季动态待命机制初步形成。目前已有1架直升机和 1个机组具备了夜间出动的能力。
2008年6月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首辆最新型多功能应急指挥车正式投入使用,对科学指挥搜救行动提供了支撑,该车集卫星通信、常规通信、视频交互、指挥调度等多功能于一身,已在 2008年海上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工作以及中韩联合应急演习等重要工作中发挥作用。我国最大、装备最先进的 3000吨级巡逻船“海巡11”将于今年3月份下水列编投入使用,“海巡 11”船长 114.4米,排水 3249 吨,续航能力6000海里,航速 22节,该船投入使用以后,将大大提高黄渤海海域的海上巡航搜救能力及海事应急反应速度。
面对山东沿海越来越严峻的溢油污染风险,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思路,积极推动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的溢油应急能力建设模式,并率先在青岛实施。目前,青岛市已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6500多万元,对我省沿海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另外,海上漂移预测模型、卫星通信及监测、电子海图、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及 AIS、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在搜救应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 AIS、手机定位等手段的运用,在海上搜救领域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大提高了搜救的成功率。
海上志愿者的责任状——社会海上搜救力量发挥出重要作用
近年来,社会搜救力量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专业搜救力量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加强对社会搜救力量的研究,积极引导社会搜救力量参加到海上搜救工作中来。
港口拖轮等社会船舶存在马力大、旋回性能好、操作灵活等特点,加之港口拖轮熟悉当地水域环境、行动反应快等优势,使之在港区和近岸险情救助中发挥着主要作用。每年参与辖区海上救助行动的次数和频率都很高,在海上人命财产救助中发挥了很大作用。2007 —2008年,发生在港口及附近水域的险情占险情总数的 57.8% ,而在以上险情救助中,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救助并发挥主要效能的占78%,尤其是对于没有专业救助力量分布的港口海域,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海上险情几乎达到了100%。
东营辖区容易突发大风,近年来共发生重大险情2起,较大险情10余起,而所有的险情救助只能依靠当地的社会力量,主要是海洋船舶中心的拖轮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2007年7月17日,东营海域5艘船舶发生连环险情救助,东营海事处及时派出胜利231、251、291救助拖轮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96人全部获救。又如,2007年11月24日,运沙船“鑫海兴1号”在东营海域舵机失灵,失去动力,当时海面东北风7—8级,浪高3—4米,胜利油田所属“胜利 231”轮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在大风浪中经过2小时奋战,成功靠上“鑫海兴1号”并送上支援物资和所需设备,成功救助该船及9名船员。
2003年以来,日照辖区共发生海上险情近 60起,遇险人员884人。从险情发生水域分析:约 65% 的险情发生在港区,25% 的险情发生在领海基线以内,其它水域的险情约占10%。在所有的险情处置过程中,有社会搜救力量参与的险情处置行动占到近70% ,特别是在大风浪情况下的救助行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救助更是占到了 90% 多。仅有少数几起险情由于离岸太远,风浪太大,在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下,由临近海上搜救机构派出专业救助船艇实施了救助。
2008年1月至今,我省辖区社会救助力量共救助人员365人、船舶 28艘,分别占人员、船舶获救总数的 60%、70.7%。
威海市搜救中心组织威海市9 家鲜销船公司,代表31艘鲜销船舶签署了志愿书,成为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首批搜救志愿船舶,360余名船员成为海上搜救志愿者。国家于2007年专门设立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对社会力量进行奖励,山东省 2006至2007 年参与海上重特大搜救行动的烟台港集团轮驳公司等港航企业、“日港拖15” 轮等船舶及烟台、威海地区的社会群众得到220万元奖励,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的积极性。烟台市政府已将海上搜救日常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青岛市政府认真落实交通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海上搜救奖励办法,建立了海上应急救援专项补助资金,并将之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队、武警和渔政、海洋等部门也加强了船艇和通信等装备的建设。2008年4月24—25日,省海上搜救中心在烟台举办了首期针对经常参与海上搜救的社会力量的搜救技能专业培训。这一切,都使我省海上救助能力和海上搜救应急指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从“ 多防”到“ 多练”——海上风险预警预控和搜救实战应急能力有效提升
海上搜救中心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的经验和教训,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把握规律,加强预防预警工作,提高了防范海上风险的能力。会同气象、海洋及渔业等部门共同商讨恶劣天气预警预防工作,提前部署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组织海事、交通、渔业、气象等成立督查组对全省海上防抗台风工作进行专项督查。2008年共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黄色预警信息28期,成功防范7号台风“海鸥”和 10月 22日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寒潮大风及冬季10场寒潮大风。省海洋渔业厅等有关成员单位也提前下发防台风、防风暴潮和防汛工作的通知,对本行业、本系统防台风、防风暴潮和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市海上搜救中心建立健全预警网络,强化预警预防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预警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海上险情事故的发生。
2008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韩国海洋警察厅协办,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2008中国(山东)海上搜救及NOWPAP 中韩海上溢油应急联合演习”在青岛举行,这次演习规格高、参演力量广,演练科目多,成效显著。另外,各市海上搜救中心及各海事、救助单位根据各自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了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搜救演习,烟台市举行了客滚船立体搜救演习,日照市组织了旅游船海上遇险搜救演习,威海市开展了海上搜救与船舶污染应急演习,东营市举行了海上溢油、消防及人员救助联合应急演习。通过演习,以演代训、以演代练,检验了搜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了海上搜救工作程序,提高了搜救协调配合能力,提升了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水平,达到了磨合机制、锻炼队伍、 增进交流、 教育群众的目的。 北海舰队海军 92001部队与北海救助局成功举行了一次联合搜救实兵演练,强化了军地协同联合作战意识,探索了军民海上联合搜救的新路子,提高了应急抢险救生综合保障能力。
从“ 多方”到“ 多国”——全省海域间与国际搜救交流合作不断深入
在搜救中心体制框架下,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山东海事局与省气象局签署了关于共同做好海上交通安全与搜救应急气象服务的协议,海上搜救工作的预警预防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与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了建立渔业搜救力量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与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海上搜救医疗援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海上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反应行动快速有效;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建立海上搜救应急通信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沿海水域现代电信网络和手机短信作用初步凸显;与交通运输部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建立了空中巡航执法和海上搜救长效合作机制。沿海各市也参照省海上搜救中心的做法,密切了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了相应协作机制,各级海上搜救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2008年3月19 日,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省海上搜救中心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名古屋搜救中心举办了“2008中日联合海上搜救通信演习”。通过演习,中、日双方海上搜救部门加强了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双方海上搜救通信协作水平。6月16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与到访的阿根廷海上搜救中心就国际海上搜救工作合作进行了交流。10月9日,承办的第十三届中、日、韩、俄四国搜救操作级别会议在烟台举行,来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四国的代表团就双边或多边海上搜救合作进行会谈。去年以来,我省成功组织了多起涉及外国籍船舶及外籍船员在我国沿海海域遇险、中国籍渔船及船员在海外遇险的国际搜救行动。另外,继续推进了鲁辽渤海湾客运船舶“ 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创建活动,日照市海上搜救中心与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中心签署了山东与江苏毗邻海域《海上搜寻救助区域合作协议书》。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大力合作。在省海上搜救中心框架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救助、打捞、海洋渔业、交通、安监、公安、卫生、气象、信息产业等部门以及武警、驻鲁部队和企业等方面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极大地提高了海上搜救的效率和效能。去年9月 21日,渔船“鲁胶南渔 9231”在青岛海域被商船刮住鱼网拖翻,船上共有5人,有2人被困在舱内。北海舰队迅速派出舰艇赶赴现场实施救助,成功救起翻扣船舱中的遇险渔民,成为我省海上搜救史上夜间救助翻扣渔船罕见的成功范例。(张永刚 汤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