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 保护海岸带
作为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坚持统筹陆海发展,分别就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保护、海洋污染损害防治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建立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管控和联合调查联合执法机制,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公开发布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明确建立湾长制,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 三是完善海洋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规定,综合考虑不同海域保护现状、自然特点和物种差异,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或海洋特别保护区;科学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海水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对养殖尾水排海也作出相关规定。 四是强化海洋自然岸线保护。将“海岸带保护”单列一章,提出强有力管控措施。 五是突出海洋污染损害防治,明确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丰富港口和船舶污染物管控措施。 从入海排污口管理、排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临海农村农业污染等方面对陆源污染物全面规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公共参与的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全力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的美丽海洋,为大连海洋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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