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通报2019年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通报2019年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为规范渔政执法行为,推动渔政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渔业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在组织本辖区案卷评查的基础上,提交了123册参评案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专家,从执法主体,执法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经初评和复核两个环节,共评选出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62卷。
从上报案卷看,2019年报送案卷案件类型非常丰富,案由包括非法捕捞、非法收购或销售渔获物、违反伏季休渔规定作业、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非法养殖、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渔业环境污染等方面。从评查情况看,2019年报送案卷整体情况良好,特别是北京、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云南等省案卷制作规范程度较高。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发现部分地区案卷制作存在当事人认定有遗漏、事实调查不清,证据不充分、证据不符合形式要件,法律适用不准确、不规范,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适用不符合法律规定,执法程序遗漏,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制作渔业行政执法案卷是检验渔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试金石,是渔政队伍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直接体现。现将本次案卷评查中评出的62个优秀案卷予以通报,供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学习借鉴。同时,请结合本次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本辖区案件制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纠正类似问题,并充分利用优秀案卷开展剖析和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办案程序和法律适用,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和办案能力。
2019年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
优秀案卷
(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某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徐立群、潘鹏
2.北京某渔场未依法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案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北京市昌平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苏情、梁爱国
3.鲁某渔70275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承办机构: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承办人员:刘宇、田野
4.鲁某渔60226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河北省黄骅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河北省黄骅市农业局渔政站
承办人员:白林、张金升
5.辽某渔33136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河北省唐山市农牧局
承办机构:河北省唐山市渔政检查大队
承办人员:段学民、周建军
6.温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承办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水产管理站
承办人员:董子文、杨斌
7.辽某渔15457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辽宁省锦州市渔政管理处
承办机构:辽宁省锦州市渔政管理处
承办人员:马月、柳卿
8.魏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吉林省桦甸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所
承办机构:吉林省桦甸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所
承办人员:钟传祯、程建旗
9.张某某偷捕他人养殖水产品案
处罚机关:吉林省舒兰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吉林省舒兰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刘洋、刘广刚
10.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吉林省抚松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吉林省抚松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刘汝河、林冰
11.冯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承办人员:刘国忠、宋云飞
12.何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承办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承办人员:王磊、邱雪峰
13.冯某某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承办人员:高泓、沈伟
14.王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承办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承办人员:陈国栋、方德强
15.裴某某等7人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机构: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人员:毕兴伟、孙育球
16.晁某某、刘某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机构: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人员:高克东、滕寿玉
17.桑某某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机构: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
承办人员:缪鑫、吴体兵
18.张某某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林业局
承办机构: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农业林业局
承办人员:於江晖、项时江、潘丰
19.曹某某使用“三无”船舶从事渔业作业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机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贺江山、张慈贤
20.闽某渔61763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承办机构:浙江省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承办人员:黄益界、范希超
21.程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吴孟田、虞应平
22.华某在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案
处罚机关: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夏礼满、刘文锋
23.汪某某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
承办机构: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
承办人员:黄青松、王诗华
24.闵某渔20847船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莆田市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莆田市支队
承办人员:邓盛志、陈一平
25.闽某渔09809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承办机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
承办人员:朱进福、钟艺超
26.闽某渔88354船不按规定申报营运检验案
处罚机关: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承办机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承办人员:翁祖风、林智国
27.鲁某渔60872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潍坊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
承办人员:孙明展、张强
28.鲁某渔65118船法定休渔期间未按照规定在船籍港停泊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海洋与渔业局渔政站
承办人员:郭丰森、王汉朋
29.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无有效船名船号、船舶证书的船舶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
承办机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
承办人员:赵奎林、杨绍华
30.侯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湖北省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
承办机构:湖北省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
承办人员:郑新、覃俊杰
31.郭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王宏宇、谢乐京
32.粤某渔34081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二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直属二支队
承办人员:张林静、胡臻
33.珠香某船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承办人员:陈建锋、缪志锦
34.中山市某虾苗场销售的水产苗种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承办人员:巢健、罗伟军
35.粤某渔12044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承办人员:陈建锋、赵国彬
36.李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广西壮族自治区支队
承办人员:龚汉成、黄万安
37.庞某某安装禁用渔具,使用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船舶案
处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渔政支队
承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渔政支队
承办人员:龙晖、陈澍力
38.桂某渔63011船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
承办机构: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
承办人员:罗虾荣、钟语杰
39.琼某渔09509船未持有专项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和未按照规定履行渔船安全生产职责案
处罚机关:海南省琼海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机构:海南省琼海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承办人员:符国育、陈贤一
40.付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执法局
承办人员:邓飞、何力、赵泰忠
41.黄某某等3人无水域滩涂养殖证违法养殖案
处罚机关: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农业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张绍明、陈树平、陈本俊
42.李某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案
处罚机关: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承办机构: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承办人员:易红利、张传祥、姜燕
43.付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四川省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承办机构:四川省新津县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杨军、夷建军
44.林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农牧林业局
承办机构: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农牧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周育、张霞
45.潘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擅自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
承办机构: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行政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龚正、刘光惠
46.刘某某、马某某未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机构: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人员:王鸿雁、陈渔斌
47.吴某某、邓某某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云南省盐津县农业局
承办机构:云南省盐津县渔政执法大队
承办人员:罗顺武、刘连香
48.余某某未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违法养殖案
处罚机关:云南省个旧市农业局
承办机构:云南省个旧市农业局
承办人员:喻正彬、张建中
49.张某某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使用电鱼方法捕捞案
处罚机关: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承办机构: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承办人员:胡杰彬、陈友
50.岳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青海省海晏县渔政管理局
承办机构:青海省海晏县渔政管理局
承办人员:王国胜、华海云、王军庆
51.候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销售水产品案
处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渔政管理站
承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海县渔政管理站
承办人员:马合沙提.吾扎提、张永亮
52.于某某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渔政管理所
承办机构: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渔政管理所
承办人员:赵勇、高翔、王福森、秦子健
53.鲁某渔75070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承办人员:尹延武、马庆飞
54.鲁某渔71265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山东省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机构:山东省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承办人员:司鸿卿、赵亮
55.鲁某渔56048船违反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中国海监渔政宁波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海监渔政宁波支队
承办人员:李永剑、周厚山、乐韵
56.闽某渔运60698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人员:赵鹏、黄明加
57.闽某渔90402船擅自改变渔船主机功率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人员:林培雄、叶贵祥
58.闽某渔养50086船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人员:蔡承锴、庄庆辉
59.厦门某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处罚机关: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机构:中国渔政厦门市支队
承办人员:叶贵祥、林培雄
60.刘某某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人员:田正、周曾怡
61.萧某某雇佣未取得相关职务证书人员上船作业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人员:田正、周曾怡
62.粤某渔95158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处罚机关: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机构: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
承办人员:叶勇豪、崔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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