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渔船海难救助奖励办法》即将出台

来源:杭日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02 

作者:杭日 04-10 13:44:21
近日,在浙江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人透露,该省最新的《渔船海难救助奖励办法》正在酝酿中,有望在4月中旬出台。
根据《办法》(草案)的奖励标准,凡渔船互救挽回了渔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每救回一位渔民生命,酌情给予救助者5000元到10000元奖励,凡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公务船和其他船舶投入救援挽回了渔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每救回一位渔民生命,酌情给予救助者2000元到5000元奖励。救人越多奖励越多,上不封顶。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渔监处人员表示,前几年浙江也对救助渔民人员进行了奖励,不过并没有一个奖励标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激发渔船海上互救与公务船投入抢险救助的积极性,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这一办法也与“八荣八耻”中提到的“以团结互助为荣”的时尚新风不谋而合。据他透露,2005年,全省通过渔船互救及时挽救遇险渔民27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
从道德约束到如今的制度保障,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的冯钢教授对此拍手叫好。“有人说市场经济不讲道德,这当然是错误的。这次政府以嘉奖的形式,对救助进行了制度化固定,首先表明政府的鼓励态度,也有助于弘扬良好的道德规范。在海上救助他人是冒着生命危险的事,政策明朗之后,救助者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重奖之下是否会有人动机不纯?冯教授表示,在海上救助渔民跟在街上看到歹徒见义勇为的行为一样,在当时,你根本没有时间去做利益权衡,所以不会存在利益驱使的问题。

200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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