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2019年福建海洋强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强化重大项目的支撑带动作用。
《方案》围绕加快海洋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全力推进148个在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91个前期项目取得突破,力争今年实现36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30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方案》提出3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抓好投资完成。进一步加大海洋强省重大在建项目投资力度,计划全年完成投资608.46亿元。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25.85亿元,邮轮游艇1亿元,海洋生物医药2.52亿元,海洋可再生能源116.64亿元,现代海洋渔业29.01亿元,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52.38亿元,航运物流18.10亿元,港口泊位32.9亿元,临港工业268.24亿元,渔港6.31亿元,疏港通道37.7亿元,海洋科研平台16.24亿元,海洋生态1.57亿元。
二是抓好项目竣工。要求全年超过36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2个,邮轮游艇1个,海洋生物医药2个,海洋可再生能源3个,现代海洋渔业6个,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5个,航运物流4个,港口泊位5个,临港工业2个,渔港2个,疏港通道2个,海洋科研平台1个,海洋生态1个。
三是抓好前期突破。全年超过30个项目前期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取尽早动工建设。其中,海洋生物医药1个,海洋可再生能源1个,现代海洋渔业4个,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5个,航运物流4个,港口泊位7个,临港工业2个,渔港3个,疏港通道1个,海洋科研平台1个,海洋生态1个。
为推动福州海洋产业升级,福州于日前提出了“海上福州”行动方案,引领带动福州市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海洋强市建设。
“海上福州”行动方案包括“一个目标、两个抓手、三大重点”。
一个目标,是指至202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2600亿元,年均增速11%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9%以上,实现从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的跨越。
两个抓手,一是聚焦海洋产业发展,着力提升海洋经济总量和质量。二是以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为新契机,做大做强临港产业。
三大重点,即推进国际深水大港建设、加快临港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未来,福州将以“海上福州”建设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向海洋抢占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寻找交流合作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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