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金融风险与全球金融治理的应对之策

来源: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1 16:14:25 

“一带一路”建设中需要加强金融创新和全球合作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已具有向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一带一路”倡议也逐步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之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以及世界金融业创造了新机遇,而打造“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是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目前,中国已初步构建起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涵盖国际金融机构、投资合作基金、传统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等四个不同层次。

接下来,“一带一路”建设中仍需要不断加强金融创新和全球合作。一方面,由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和融资能力相对薄弱,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推进金融创新,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此,从金融产品、商业模式以及发展理念等几方面入手加快金融创新,成为当前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命题。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早已不仅是中国的战略,更是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的全球性战略。要达到这个共赢发展的目标,只靠中国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人企业与资本,以及外资金融机构与资本,乃至国际组织的共同参与、共同合作。

对“一带一路”建设中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少地区的经济基础较薄弱,宗教信仰等社会因素盘根错节,地缘政治关系错综复杂,国内外局势的不稳定给国际投资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同时,“一带一路”沿线的项目多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周期长、前期投入巨大。金融机构提供沿线金融服务将面临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市场、法律、合规、项目、声誉等多重风险的交织和叠加,针对这些风险,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都需探索有效的应对之策。

从风险特征来看,“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1)政治和安全风险,由于民族和文化多样性、恐怖活动频繁、地缘政治复杂、政治壁垒等因素引起的安全、政治、社会及营商环境风险,对中资银行提出了较高的国别风险管理要求;(2)主权和债务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参差不齐,一些国家经济欠发达,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赤字问题突出,负债率和杠杆率攀升,导致债务违约风险较高;(3)金融市场和汇率风险,因银行体系风险较高、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程度低、汇率波动大、贸易逆差、汇兑风险对冲工具有限等,商业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活动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和信用环境;(4)法律制度与合规风险,境外业务面临与国内截然不同的法律、合规和舆论环境,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法治水平落后,制度体系不完备,法律、合规和舆情风险与政治、经济、商业风险相互交织;(5)项目风险,除上述风险外,企业境外投资还要克服自身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项目建设运营中的不确定因素,包括过度竞争、项目资金效益不确定、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面临压力等。

为防范和应对上述金融风险,课题组建议:

第一,建立专业化、有针对性的国别研究体系。国别风险研究不能流于空泛,追求大而全,应重点搭建针对具体国家、具体行业的专门研究中心。同时,积极应用相关智库机构的研究成果,加强趋势分析、对比评估,辅助预警和报告。

第二,建立多层次、全面的风险管理和统计体系。在国家层面推动建设各部门协作的风险管理和统计体系,服务于不同层次的对象。

第三,加强银政、银银和银企合作,增加风险缓释能力。包括治理层面上积极构建与沿线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间不同的合作机制以进行风险缓释;资金来源上积极强化银企合作、同业合作以及与发达国家合作,尝试风险共担;加强同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合作,共建开放金融合作平台来分散风险;深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结算服务,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加强银保合作,积极发挥保险对风险的缓释作用。

第四,进行市场化导向运作,注意规避合规风险。包括研究分析应基于市场开展,企业应市场化运作;市场化建设要以合规为前提开展服务;强化监管合作。

第五,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补偿机制,覆盖不同类型业务风险。包括建立“一带一路”主权合作基金;建立“一带一路”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多边组织下的协调机制和资产管理机构;与实力较强的企业建立双边合作补偿机制。

第六,随着中国海外债权不断增加,应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债务协商解决机制。另外,对一些偿债困难、资金极度缺乏的不发达国家,中国秉持良好的大国责任,对其给予无息贷款、专项资金甚至债务免除。

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完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全球金融治理则成为全球治理的关键因素。但是,现有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已显现出无法满足时代变化和世界各国发展需求的趋势。中国倡导“一带一路”建设并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就是以推动全球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为目标,尊重现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等全球治理机构利益,联合对接现有的政策和组织平台,共同协作,推动全球经济向提高各国福利的方向发展。

为完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课题组建议: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要与沿线国家发展政策对接,推动完善国际政策协调机制。目前已经与俄罗斯、韩国、哈萨克斯坦等十三国国家层面战略进行了对接,共同协作。

第二,“一带一路”建设要加强与多边国际组织合作,共同打造新型国际金融合作平台。现有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和小国的利益诉求。中国发起参与的,以“一带一路”国家行业、金融协会和大型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国际金融机构旨在与现有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共同推进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必要改革。目前亚投行、丝路基金、亚金协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平台的建设已取得积极成果。

第三,“一带一路”要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推动构建多元化国际货币体系。包括以“一带一路”信贷还款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拓宽人民币双向流动渠道;大力发展境内外人民币债券市场,满足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和避险需求;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优化离岸市场布局;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优化离岸市场布;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国际化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第四,“一带一路”建设要推动国际金融规则改革,引领全球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反洗钱等规则发展,有助于将中国标准与国际技术规则对接,促进宏观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国际监管合作。

与会专家还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与建设中,要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是外部环境出现恶化,美国针对中国挑起了贸易战并实行了技术封锁,民粹主义和反全球化的大环境已经形成;另一方面,就“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情况而言,外部环境也有向好的部分:参会国的态度已经从去年峰会时的质疑逐步转变为承认“一带一路”倡议的务实性,并且“一带一路”倡议本身也已经被很多国家接受。对此,与会专家建议,可利用“一带一路”这一资金融通平台促进我国国内的改革和开放;高度重视风险问题,除了传统的诸多风险外,现阶段更要关注制裁风险和合规风险;更加重视全球金融治理,更加重视规则体系的建设,重视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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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http://aoc.ouc.edu.cn/cf/ad/c9824a249773/page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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