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建议尽快出台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9-06-04 16:30:42 

2011年10月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根据山东省海洋综合管理实际需要以及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全省海域、海岛、海岸带区域筛选一批亟待开展的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作为项目储备库,为山东省向国家申报和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提供科学和规划依据

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和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提升我省海域、海岛和海岸带的环境和生态价值,增强对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范围

范围为山东省所辖沿海7个设区市的海域、海岛和海岸带区域。其中,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包括重要海湾、河口海域、风景名胜区及重要旅游区毗邻海域、大中城市毗邻海域等的综合整治和修复;人工岸线整治、自然岸线修复、海岸沙滩整治修复、海岸地质遗迹景观修复;重要开发利用区域、滨海旅游、城镇建设等区域海域空间资源整理、海岸(海洋)工程废弃物清理等。海岛整治修复主要包括岛体、海岸线、沙滩、植被、淡水和周边海域等的保护、整治和修复等。

(三)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的必要性

海岸带地区高强度的人类活动已经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并成为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强山东省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和保护,是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的需要;是提升海洋开发潜力,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发展海洋经济,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其修复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1、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的需要

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恢复本底海岸的原生风貌,可以提高近岸海域水体交换和自净能力,改善海水和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保障海洋食品安全;可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维护海洋生态健康,提高海洋生物资源的质量;可以有效控制海洋污染,降低海洋生态风险,维护海洋生态安全。

2、提升海洋开发潜力,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和保护工作,可以提供更多可用的岸线、海域、海岛等空间资源,增加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价值,提高海岛的开发潜力,增加海岸带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降低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的实施,将逐步改善山东省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提升海洋开发的潜力,对于实现海岸带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发展海洋经济,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从“海上山东”到“蓝色山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一直以来都是山东省的重要的发展战略。2009年以来,黄河三角洲和山东半岛的发展先后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的整治修复保护工程,有利于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沿海地区自然、人文和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推进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四)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

1、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海洋生态文明社会的总体要求,遵循客观规律,依靠科技创新,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着力解决影响当前山东沿海社会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海洋环境、生态、资源和管理能力建设问题,减缓并逐步逆转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服务功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人与海洋和谐相处。

2、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综合整治

统筹安排海岸线、海岛、海湾、近岸海域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合理布局重点工程和示范区。确保规划方案与各地区、相关部门的发展相协调,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综合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政策支持与体制创新等各种有效措施,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切实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果。

(2)因地制宜、重点突破

坚持生态需求与社会接受能力相结合,针对沿海各地区海域、海岸带、海岛生态系统退化和污染破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地采取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和综合整治等措施,使受损的生态区域主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典型珍稀的生态区域得到严格保护,脆弱敏感的生态区域的开发得到有效控制。整治工作不能全面开花,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境问题,分阶段分步骤,以点带面,集中力量予以重点突破,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积极性。

(3)保护为体、开发为用

以合理保护海域资源,促进海岸带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开展海域环境整治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即修复整治工程的目标是要保护海岸带重要自然岸线和景观资源,保障海域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兼顾资源开发调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整治方案和技术措施,规范海域开发秩序,提升海岸景观资源价值,拓展海域资源开发利用空间。

(4)科技先行、标准统一

以海岸带系统科学规律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尊重海岸线自然演化规律和冲淤动态,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同时,依靠科技创新,充分利和集成现有实用技术,创新环境修复与整治技术模式,提高科技对修复、整治和保护工程的支持能力,并通过工程带动环保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引导海洋环保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滚动支持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海域环境整治修复与保护工程要制定统一的标准,高标准规划和设计工程实施方案,统一专业队伍施工,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管理标准,确保海域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的质量和效益。

(5)整合资源、创新机制

形成部门、行业、地区间的联动,调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增进群众参与意识,建立各种形式多元化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整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监督管理等手段,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修复、整治与保护的高效率与高效益。敢于大胆探索环境修复、整治与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强化修复整治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完善保障措施,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海域、海岛、海岸带修复、整治与保护的新道路。

3、整治修复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初步缓解山东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优质沙滩、自然岸线资源得以保护,典型河口湿地、海岛、海湾等一些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以恢复,海洋保护区、海洋灾害和海洋环境的管理和监测能力明显增强,海域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蓝色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态势。

(1)整治和恢复岸线120公里,养护沙滩长度达到20公里,海域面积近120公顷,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并增加公众的亲海空间;

(2)通过退养还湿、人工恢复天然滩涂植被的方式修复河口湿地3800公顷,典型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高,河口海岸景观价值得以提升,并能带动滨海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3)加固和新建防潮堤60公里,防护和减轻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主要海岸环境地质灾害,保障正常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

(4)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整治修复海岛22个,拆除不合理的连岛坝和围海养殖设施,还原海岛风貌,修复海岛岸线和海岛生态系统,建设小型淡水站和蓄水池4个,提高海岛生态建设水平;

(5)建成海洋牧场示范区2个,形成沿海北部人工藻床链,并通过优质水产苗种投放修复近海渔业资源量,增加生物多样性,促进渔民增产增收;

(6)提高海洋及渔业资源保护区的监管设备配置水平,建立海洋特别区规范建设和管理试点。在重点河口、海湾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海洋牧场、海域使用等各类动态监控系统及平台7处,提高重点海湾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与监控能力。

(五)管理和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和保护效果,必须有效地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保障体系和措施,并依据这些强有力的保障来推进我省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及保护工作,提升海域、海岛和海岸带的环境和生态价值,增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并探索出一条可持续的、多元化的发展之路。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工作在全省以及各市海洋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逐级分解和落实《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划》的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强化相关主体对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工作的责任,建立符合《规划》实施情况的考评考核制度,签订目标责任状,纳入干部人事考核体系。各市区要把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规划作为改善海域、海岛和海岸带环境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做好规划布局、政策扶持、新技术应用,规范管理等工作。

2、强化财政支持,拓宽投资渠道

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的经费主要从各级政府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中安排。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的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的支出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设立支持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安排的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项目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规划持续推进。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规划的实施,有赖于健全的法律法规和高效严格的执法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完善和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努力打破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杜绝重复监督、相互推诿等现象。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行政监察。要加强对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规划实施的检查、调整和规范。要加强各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建立海域、海岛和海岸带保护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的质量和管理能力评估。

4、加快推进科技进步,提供各项技术支持

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海洋科技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大力鼓励本省和外省的科技人员直接参与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工作。同时应加大与科技投入相应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我省海洋科技的含量和整体素质。

5、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舆论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规划》目标、责任、要求等广为宣传,使公众了解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鼓励公众参与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建设,要完善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信息发布和公告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加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决策透明度,形成公众全面参与监督环保的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自觉投身于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事业,扎实推进海域、海岛和海岸带整治、修复和保护工作。

 

王诗成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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