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与贡献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9-04-22 11: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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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海洋政策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文件,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在新中国70年的发展历程中,尤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壮大,海洋政策的内涵不断得到提升,由早期各涉海部门的政策和单一领域的政策逐步过渡到综合、全面的海洋政策。


一、新中国海洋政策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海洋政策着重于保卫国家安全,保障海上运输通道,防止帝国主义的海上侵略,并为祖国统一积蓄力量。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建设强大的海军,捍卫祖国统一、领土完整成为海洋政策的主要取向。


在为国防建设服务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指导下,于1964年7月22日举行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4次会议批准成立了国家海洋局,并由海军代管,成为管理国家海洋事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海洋调查及科研。国家海洋局的成立,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海洋资源的需求日益紧迫,对中国海洋环境资源进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海洋政策也由早期的海军建设为重点逐步过渡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海洋政策的不断丰富,涵盖到海洋科技、海洋资源、海洋产业、极地及大洋考察等领域。


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已得到深化和发展,形成完整的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


二、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与贡献


笔者认为,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精神,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确立了中国未来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在海洋领域更好地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精神,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国家海洋局于1996年5月编制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


第二,2008年2月7日,中国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其从机遇与挑战、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海洋经济的统筹协调,海洋公益服务,海洋执法与权益维护,国际海洋事务,海洋科技与教育,实施规划的措施十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我国在2006-2010年的发展海洋事业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与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其指出,我国“应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些内容构成建设海洋强国重要和基本的内容。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2013年7月30日)强调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基本要求,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内容得到发展,即“四个转变”。具体为:要提高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权益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我国对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化,体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其指出,我国“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即其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并突出了推进其过程中应坚持的原则和重点以及方向。所以,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得到深化,成为加快推进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政策选择。


第四,“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丰富实践。“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于2013年9月和2013年10月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的演讲中,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倡议。


“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当前国际局势出现大变动大调整的背景下,依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发挥中国的多重身份和作用,以使国际及区域的发展进一步融合和提升为目标,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发展、新模式,即“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升级版。“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相应并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得益于我国党和政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包括国家领导人在重要场合的讲话,以及发布重要文件和平台的设立。


对“一带一路”倡议深化的平台,主要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和“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


三、新中国针对海洋问题的基本立场与态度


由于众多的主客观原因,包括长期以来我国海洋意识淡薄、海洋科技和海洋装备落后、海洋地理环境相对不利等原因,我国积累了较多的海洋问题,并随着国际社会开发利用海洋及其资源的需求和力度加大,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实施,海洋问题争议尤其是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日益突出,危及海洋秩序和区域安全。


对于中国面临的这些海洋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原则和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了一些困境和挑战。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针对海洋的政策或主张包括坚持协商谈判解决,“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双轨思路”倡议(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制定规则、管控危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实现和平、友好、合作之海愿望,并实现“和谐海洋”目标等。它们均是依据中国自身的国情和实际作出的政策选择,不仅深受文化的影响,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要素,特别体现了和平性、包容性、合作性的文化意愿,是中国和合文化包括求同存异、以和为贵等思想在海洋政策中的运用和发展,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包括海洋秩序在内的发展进程,应该受到理解和尊重。


中国应对和处置海洋问题的立场与态度,不仅得到了多数国家的支持,也符合国际海洋发展趋势。而为维系海洋秩序,确保海洋的和平与安全,中国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包括不在南海尤其在南沙进行开发资源的活动,没有采取威胁性的措施阻止其他国家在南沙的资源开发活动,尽力推动机制建设,包括依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其后续行动指针的原则和要求,积极推动“南海行为准则”进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样做的目的是,实现南海空间及其资源的功能性和规范性统一的目标,为区域发展作出贡献。具体来说,中国针对海洋问题的基本路径为:制定规则,管控危机,实施共同开发制度或最终解决海洋争议问题,以合理处理包括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在内的重大海洋问题,实现区域性海洋强国目标,为中国推进海上丝绸之路进程、建设海洋强国作出贡献。


总之,中国是坚定维护海洋法制度和海洋秩序的捍卫者,也是丰富和发展包括海洋法在内的国际法制度的维护者和建设者,中国的行为和做法理应受到理解和支持。鉴于中国的发展进程和大国地位,要求其作出更大的国际贡献,承担更多的职责,也符合现实发展所求所需。即和平合力处理海洋问题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目的是维护海洋安全和秩序,使海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发挥海洋的独特贡献,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必须努力合作实现之。上述的海洋政策和方针,也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要求,呈现在多个层面予以合作的趋势,以体现以和为贵、和合文化的本质。


四、中国维系海洋秩序的基本定位与转型目标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为实现依法治海目标,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海洋秩序,中国应实现角色和定位的转换,包括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化,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通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承受者到供给者的转换。而要实现这些角色和定位转换目标,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尤其应坚持陆海统筹理念,遵循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开放观、新治理观,并以亲诚惠容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新时代中国外交思想指导海洋事务,通过构筑新型国际关系、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进程,以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使海洋的空间和资源活动更为合理和规范,为人类福祉的提升、人类的繁荣和发展,作出海洋的持续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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