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 促进东北亚海洋经济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9-01-23 13:16:44 

“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深化,也为区域内务实交流提供了合作的平台,为东北亚参与世界经济贸易活动拓展了广阔的空间,东北亚区域有着特殊的地缘政治、外交和经济关系,受地区局势变化、各国利益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顺畅的经贸关系始终在艰难中推进,区域内经济呈现着“合作 - 变冷 - 再合作”的繁杂局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展,东北亚区域势必会走向合作共赢的轨道上来,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发展媒介,深入拓展海洋合作,发展湾区经济,将促进东北亚区域融入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成为一种新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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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区域海洋合作的基础优势   

东北亚区域由东亚地区的中、日、韩、朝、蒙古国和欧洲国家俄罗斯组成,人口约 17.22 亿、面积 2886 万平方千米、GDP 约占世界的 20%,特殊的地理环境、持久的交往历史、顺畅的经贸交流合作基础、不断增强的区域经济活力,都为区域内海洋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独特的地理区位。东北亚区域跨亚欧板块,连接东盟、欧盟,辐射北美、大洋洲,隔太平洋与美洲相望,处于东盟、欧盟和北美三大贸易区的中间点,通过海洋合作,发挥近海优势形成独特的海洋经济圈、与各区域建立海陆联合运输通道、依托海洋与世界经济体加强经贸联系的条件得天独厚。东北亚六国位于黄海、日本海(即韩国、朝鲜所称东海,为便于叙述统一称为日本海)范围内,区域内的各国临海或连海、附属太平洋,依托海洋构筑的交通物流通道为大宗物流、双边贸易、多边合作创造了便利条件,东北亚走向海洋加快发展的机会客观存在。

(二)悠久的合作历史。海洋是经贸交流的重要通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从春秋战国沿海居民捕捞生存开始,到秦汉、隋唐的航海和海上贸易逐渐发展,以及元、明、清时期的海上政治、经济活动都有东北亚区域海洋合作的缩影。最典型的有两个时期:一是唐代渤海国曾通过日本、朝鲜和韩国与当时首都长安(西安)以及南方、东南亚地区开展了贸易航线,并一度参与了“海上丝绸之路”的盛世。二是 1929 年—1931 年期间,每年有近千艘船从珲春出发,通过图们江入海,往来于日本、朝鲜甚至是中国南方地区开展贸易。

 (三)良好的发展基础。区域合作基础坚实,日本的日本海经济圈、俄罗斯的远东大开发战略、韩国的欧亚计划、朝鲜的罗先开发、蒙古国积极建设的陆海运输通道以及中蒙俄经济走廊、中日韩自贸区、中朝罗先经贸区合作等战略的实施,都为海洋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区域合作机制顺畅,是联合国“大图们”倡议推动的主体开发区域,建立了部长级会议、协调员会议、八个分委会、地方合作委员会和投资博览会等合作机制,并将上升为联合国独立组织,可为海洋合作提供有力保障。区域经济活力增强,东北亚区域人口、面积、经济规模以及丰富资源占据世界经济的一定比例,是实施海洋合作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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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一带一路”战略与东北亚海洋合作的互动关系

濒海易兴,远海易迟,海洋合作将成为新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东北亚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依托近海、近洋的自然地理优势加快海洋合作,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建立国际合作新秩序,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大局,发展与欧洲和美洲的经贸合作伙伴关系是最佳战略选择,也是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最便捷、最务实的手段,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关切。

(一)充分认清东北亚区域海洋合作的现状需求。世界的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对立在政治,统一在经济。东北亚各国政治对立矛盾依然存在,势必会促进经济统一。一是潜力较大。东北亚六国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除朝鲜外均为 WTO 组织成员,按照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自由贸易发展的趋势,地理区域内的国家,都将以先发展地区为带动,逐级逐层辐射周边,慢慢形成区域的共同体,这一特性也将为东北亚区域全面合作提供了参考,促进新的合作途径和模式生成。二是矛盾突出。东北亚区域间多年陆陆合作、条约合作以及谈判合作的贸易往来方式仍未取得实效,使得区域发展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各国对东盟、欧盟、北美区域的投资逐年增长,但各国间经贸往来却慢增长甚至负增长,严重滞后于区域内的资源、资金、市场需求水平,这也反映出现有经贸往来缺乏战略支撑和契合点,合作模式的缺陷亟待需要解决。三是路径遵循。发展是硬道理。自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东北亚区域合作先后经历建立松散型、经济圈型、核心区型等合作模式,但均未能奏效。90 年代,随着“大图们”组织的参与,人们的认识逐渐转至区域合作上来,把建立区域内的自由贸易区作为最高合作模式加以推进,合作进程依然缓慢。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展,东北亚区域势必会走向合作共赢的轨道上来,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发展媒介,深入拓展海洋合作发展湾区经济,将促进东北亚区域融入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成为一种新的合作模式,值得尝试和推进。

(二)充分认清“一带一路”战略与东北亚海洋合作的密切关系。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2015 年 3 月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 年 5 月 15 日,中国举办了“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沿线 65 个国家、世界 130 多个地区和 3 个国际组织积极响应和关注。“一带一路”主要是连接亚洲、非洲和欧洲的贸易运输通道,发展亚洲与欧、非、美洲的经济、政治、文化交流,任何国家都可以参与,是开放型的平台。东北亚区域内的经济、投资、市场都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是目前世界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中、俄、日大的经济体需要扩展经济规模,韩、朝、蒙古国需要通过合作加快发展,各国的合作愿望虽然强烈,但受区域政治因素影响,统筹各国关切整体发展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致使多年的东北亚区域合作一直呈现着松散型结构,结构特点是缺乏统一制度领导,区域自身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必须通过更高层次的组织进行引领和统筹。现有的“大图们倡议”已积淀了二十五年的合作基础,由于高层组织来源于各国政府机构,受政治、外交因素掣肘,推进速度不快,实现区域统一合作尚待时日,跨越区域参与全球合作的路径还很漫长。“一带一路”战略的包容性、融合性,倡导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强调的是参与国家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共利共赢,更容易实现协调统一,充分弥补合作机制松散的缺点。“一带一路”战略通过搭建参与国家共同合作的桥梁,建设集服务、贸易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平台,推进区域内国家参与共同创造大开放、大合作、大发展的“合作共赢”新局面,也为东北亚区域的合作带来了金钥匙。

(三)充分认清“一带一路”战略对东北亚海洋合作的促进作用。自古以来,海洋合作就成为东北亚对外经贸联络的重要手段,并建成古代“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顺应历史,经济是东北亚区域和平发展之路的奠基石,积极实施海洋合作,推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构建成为“一带一路”的东方新起点,符合东北亚区域各国的实际利益关切。东北亚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正在发展建设的中俄朝、中俄韩日、蒙中俄至日本海等多条航线,以及正在实施的中蒙俄、中日韩、韩日、俄朝等相关区域合作战略,努力通过和利用海洋优势,把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触角向欧、美、非洲进行延伸,与参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愿望完全一致、高度契合。世界上“没有永久的敌人,只有永久的合作”,东北亚区域几十年磨合,已经进至统一开发的关键期,适时可以通过“海陆线、海洋线”两轨并进的发展模式促进海洋合作,海陆线重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北上与欧洲建立国家间的运输通道;海洋线重在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南下发展通往美洲的贸易。东北亚发挥位于“一带一路”战略陆海结合点的区位优势,尽快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建立新的经济秩序和经贸交流手段,既可增强区域内的经贸量,增强区域共同体实力,又可促进东北亚发挥区域功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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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推进海洋合作融入和建设“一带一路”战略

以海洋合作促进东北亚区域融入和建设“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物流扩大贸易、加强海洋产业合作、建设自由贸易区是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将促进区域内逐步全方位开放海洋,建设海洋。各方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互联互通是区域发展的基础,也是区域合作的初级阶段。围绕构建和打造东北亚区域海洋经济合作走廊,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实施,要优先抓好区域内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俄蒙、中俄、中朝、俄蒙、俄朝等陆路相连的区域重点是建设高等级公路和铁路,提高货物通行量;围绕亚欧大陆桥建设,延伸远东铁路、连结“两山”铁路、建设俄中朝铁路,形成通往日本海、黄海的运输大通道,大力发展长蒙欧、长珲欧、日韩通过蒙古至欧洲等跨国、跨区铁路班次,打通货物量、人流量扩展难的瓶颈;发挥日本海、黄海内天然不冻港的优势,合作扩展丹东、符拉迪沃斯托克、釜山、罗津、境港(新泻)等国际化的港口功能,发展港口经济,为海洋合作提供支撑

(二)积极培育和建立陆海联运大通道。贯通亚欧国际运输大通道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有利于东北亚区域形成双向开放的优势。近年来,区域内各国围绕海洋合作都在积极培育物流航线,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东北亚的区位特点上看,考虑运距、现有设施、物流需求等综合因素,建立日韩地区 - 朝鲜罗先 - 中国长吉图和俄罗斯远东 - 蒙古国 - 欧洲的陆海联运大通道最为可行,既可通过陆海联运加快东北亚区域与欧洲的经贸联系,又可将东北亚区域的物流通过太平洋发展至世界其他区域,还可进一步活跃区域内的物流发展。建设陆海联运大通道还面临诸多机制、政策问题,需要各国、各地区间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适时以开展区域内博览会、展会以及文化交流等多领域合作,扩大交流范围,增强了解互信,促进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的融合贯通,尽快展开实质性的建设。

(三)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的先行合作。当前,毗邻国家和地区应发挥区域内资源、人力、市场等因素的互补性,围绕构建日本海经济圈、黄海经济圈的海洋,谋划和建设中俄朝特区、俄朝经济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蒙俄经济走廊、中朝罗先经贸区等重点区域合作,以双边合作促进多边合作,探索东北亚各国间合作的共同利益点。研究建立政府间合作、政企合作、企业间合作的全方位合作模式,由各方的被动参与转为主动作为。发挥区域内各国首都、省会城市、边境重点城市的辐射虹吸作用,展开贸易、金融、现代物流、加工制造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扩展合作圈,促进东北亚区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加强区域内的开放度建设。开放促进发展,实际开放程度决定合作深度。东北亚区域经贸关系逐步扩大的量变,必然会激起区域内开放领域的质变,也会带来区域内制度体系、合作模式的转变。东北亚区域具有临海、临洋的区位优势,图们江联“三疆”、日本海联“五国”,海洋合作的天然优势已经存在,在发展陆海联运航线的基础上,更加需要拓展合作领域,以初期合作为基础,根据各国需求探索开展海洋产业合作,谋划和推进更高层次的合作。现有区域内的双边和多边合作还处于研究、探讨阶段,各方应加大沟通力度,以正在实施的国家级战略为基点开展合作交流,重点在图们江出海合作、“两山”铁路(霍特 - 阿尔山)建设、陆海联运航线、跨边境的经济区和旅游区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先期合作。

(五)逐步完善和形成区域内的特色合作机制。机制是海洋合作前提和保障,东北亚特殊的地缘环境,难以像欧盟、东盟一样建立统一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必须因地制宜建立融合协调的政府间、企业间以及政府和企业间的多层次、立体式的沟通机制。政府间协调机制重点进行经济合作引导,突出共同利用海洋资源实施海洋合作,加强区域合作战略的谋划和规划,制定配套的政策体系,为合作提供便利条件。企业间协调机制重点遵循“市场为主、合作共赢”的原则,打破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商贸、物流的自由交换和健康发展。政府和企业间的协调机制重点协商解决贸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间建立“一事一策”特殊政策体系,以经促政,增强区域内各国间的共信、共识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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