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10-19 15:18:1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该省将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涉及入海污染源、海域养殖、海洋垃圾、石油泄漏等引发的纠纷,支持海洋主管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同时,加强渤海、黄海海域生态保护,对禁止开发区域的建设合同依法确认无效,监督纠正越权审批海洋开发建设行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成武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该省法院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四减四增”,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四减四增”工作的意见》,提出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发挥司法引领等5大部分16条具体工作措施。

“山东是海洋大省,有众多保护区,保护区内生物资源丰富,同时,各类海洋开发行为较多。”张成武强调,《意见》明确规定,坚决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植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在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中的保障水平,《意见》从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等3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惩处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张成武说。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原文:http://www.oceanol.com/epaper/content/201810/19/c6807.html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