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悬扫黑除恶利剑 违法采砂无处遁形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10-12 14:23:24 

       本报讯(通讯员 陈英) 中国海监福州市支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线索摸排上突出行业特色,针对违法采砂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1月~8月全市共查处违法采砂用海案件93起,收缴罚款941.61万元。其中该支队查处41起,收缴罚款410万元。
  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打击力度。今年年初,该支队发布了《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打击违法采砂用海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自4月开始到2018年底,在全市辖区内开展打击违法采砂用海联合执法行动。支队克服执法人员少和执法船有限的困难,屯兵海上,强化海上巡查和监视。同时,依托“蓝剑”行动,针对群众举报频繁热点区域,多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充分发挥地处省会城市的地域优势,多次会同省总队开展省、市、县三级海监机构共同参与的打击海上违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采砂行为。
  实行合署办公,强化联勤执法。市支队与省海警第一支队、福州海事局建立了“合署办公”工作机制,利用职能交叉,执行联合行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强化海上区域力量的整体运用。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开展打击违法开采海砂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并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在闽江口、福清湾等重点海域开展违法采砂打击行动,以实现多部门齐抓共管、海上执法协作畅通的局面。
  推动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今年年初,市支队对近两年内查处的违法采砂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有4起达到入刑标准。经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多方协调,将4起案件移送福建省海警一支队进行刑事立案,实现了福州地区采砂行刑衔接案件“零的突破”。目前,其中有1起案件由马尾区法院审判,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当事人还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以实施生态修复。两起案件移送检察院准备起诉,另外1起案件处于侦查阶段。行刑衔接案件的成功移送判决,极大地提升了执法的威慑力,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创新执法举措,增强执法效果。针对当前海上违法采砂出现的码头盯梢、海上跟踪、凌晨作案等新情况、新问题,该支队大胆尝试、积极探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违法行为。一是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提前隐蔽蹲点;二是抓住违法分子抱有侥幸心理的特点,在夜间连续出击,在上半夜抓获违规采砂船后,下半夜二次开航突击巡查,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三是联合海警等部门对船舶采砂设备、船上海砂装载情况仔细检查,固定现场证据,让当事人无法抵赖非法采砂事实,在执法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实行阳光办案,堵塞徇私空间。建立《案件说情打听登记制度》,对每一起执法案件均填写“案件说情打听报告表”,对来自各方面打听案情、干预执法等情况,办案人员均及时、主动、如实记录,报到支队监察室。强化集体监督,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每一起违法采砂案件情况在第一时间向福州市海洋局主要领导、局分管领导、支队及大队领导报告。将所有案卷文书同步录入执法监察系统,实现处罚权力“零空间”。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个人处超过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处超过五万元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要召集系统相关部门召开案件会审会,实现处罚结果的“零差别”。对违法采砂保持高压态势,对查获的违法采砂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规定的处罚上限进行处理。
  该支队将在下一阶段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违法采砂用海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联合相关部门综合治理,抓好打击违法采砂用海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甄别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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