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悦)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决定在福清市开展陆海统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探索解决用地用海矛盾,建立健全陆海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实现陆海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构建蓝色生态屏障和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经验。
据悉,试点区域选择在福清市陆海过渡地带。通过试点探索,明确陆海过渡区域自然生态空间布局和用途,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区域准入和用途许可转用制度,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扩大到海洋空间,探索构建陆海统筹的国土空间开发与管制框架体系,搭建陆海统筹的审批平台,制定有机协调的陆海管制规则,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和可推广的陆海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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