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当选广州市2017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例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8-10 11:22:46 

      本报讯 近日,由广州市委政法委主办的广州市2017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评选活动结果出炉,广州市检察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当选。本案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宗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8月30日3时50分,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直属二支队、广州支队和南沙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巡查珠江口洪奇沥水道海域,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艘由李伟来驾驶的“贵港贵龙8090”轮正通过船上装载的钩机将建筑淤泥倒进海里,至被查扣时已经倾倒100立方米建筑淤泥,船上尚有400立方米淤泥。

  洪奇沥海域是珠江的出海口,联结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香港和澳门,既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重要通道,又是 中华白海豚等珍稀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发现该轮船的违法倾倒行为后,执法人员立刻查扣了这艘轮船。鉴于倾倒淤泥的行为相当隐蔽,经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次事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25万余元。

  2017年4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了解案情之后,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侵害,鉴于相关机关没有提起民事诉讼,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作为公益诉讼人向广州市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李伟来赔偿因其倾废行为造成相关损失共计251678元。

  案件中,该船违法在洪奇沥海域倾倒大量含重金属的建筑垃圾,危及航行船舶安全,严重损耗海洋的环境容量,造成水质恶化,破坏海洋生态系统。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伟来承担赔偿环境污染损失的责任,并将相关款项上交国库,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 (越文)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810/74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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