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控海洋生态红线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8-10 11:20:38 

执法人员检查盐城市纺织染整园排海项目 张向冰 摄



■ 本报记者 张向冰


  近日,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会同江苏沿海市县海监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通、盐城、连云港3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区和入海排污口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海洋督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督办。



红线意识:严格管控禁止类红线区


  把重要、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管辖范围,并实施强制性保护和严格管控,对海洋生态红线区进行制度化管理,这是江苏省政府于2017年4月批复印发实施《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陶长生介绍,根据《规划》,到2020年,江苏海洋生态区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1%。

  《规划》共划定各类海洋生态红线区73个,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特别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渔业海域、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等8类,面积达9676.07平方公里,占江苏管辖海域面积的27.83%。

  《规划》提出将分区分类制定管控措施。禁止类红线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类红线区,实行区域限批制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围填海和采挖海砂,不得新增入海陆源工业直排口,控制养殖规模。

  纳入红线管控的大陆及海岛自然岸线,禁止实施可能改变或影响岸线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红线区污染物排海管控与削减措施,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已遭受破坏的海洋生态红线区,落实整治措施,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该禁止就必须禁止,有限开发就是有限开发,即使可开发区域,也要依法开发,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这个规划。”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夏前宝表示。

  根据《规划》,江苏省对连云港、射阳、滨海、响水等沿海侵蚀性岸线进行生态整治修复,落实秦山岛、竹岛、连岛、羊山岛、兴隆岛、永隆沙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此外,江苏海州湾海洋牧场示范区生态渔业建设工程,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人工鱼礁建设,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管,发展生态渔业、循环渔业和绿色渔业。

  除了生态修复,《规划》还针对江苏保护海洋生态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比如将深化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生态红线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改善海湾生态环境,提高自然岸线恢复率,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等。


监管到位:联合执法检查立行立改


  随着国家海洋督察和江苏省政府《规划》强势推进,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把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放在首位,根据安排,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据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总队长程建新介绍,南通地区主要检查了启东北部区域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排海工程、如东洋口化工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监管基地平台、协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盐城地区主要检查了盐城市纺织染整园排海项目、大丰区王港新闸上游入海排污口、滨海县月亮湾砂质岸线、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养殖用海退渔还湿情况。连云港地区主要检查了连岛附近的鸽岛等海蚀地貌保护情况、灌南化工园区中新污水处理厂、灌云燕尾港临港产业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徐圩港区内的盛虹石化等化工类工程项目。

  联合联动,迅速行动。在当前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江苏沿海各地政府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在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渔还湿工作中,东台市组建由海洋、水利、公安、法院、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进驻蹲门村整改现场集中办公。大丰区海洋局根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区公安、边防、环保、沿海开发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滨海县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编制完成了《滨海港月亮湾防波挡沙堤整改方案》,并通过了专家审查。

  强势执法,立行立改。目前,东台已退渔还湿1200万平方米,大丰退渔还湿166.7万平方米,射阳退渔还湿1300万平方米,滨海月亮湾项目正按整改方案组织拆除南防波堤堤头,拆除工作已经启动。赣榆加大砂质岸线保护执法力度,6月10日,赣榆区海监大队查处了3起非法采砂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砂的势头。南通加大海洋行政处罚的执法力度,7宗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检查组对通州湾示范区东港村擅自围海、万亩海蜇园内新建一层楼框架和高位池项目恢复海域原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从现场情况看,恢复海域原状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

  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于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区内的海洋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位于保护区内的南通市海门蛎岈山海洋特别保护区监管基地平台工程、华电南通滨海园区光伏发电项目、羊山岛栈桥项目等违法行为,海监均已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存量案件都已得到处理。当前,江苏沿海各地都在组织环保大整治,盐城、连云港沿海化工园区内企业以及南通地区部分化工园区内企业均已停产整改,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未发现非法排污入海行为,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区也未发现新的违法用海行为和违法线索。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810/74913.shtml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