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出台十项海洋开发服务保障政策

来源:韩克铭   发布时间:2015-05-21 02:56:56 

本报讯 为加快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保障辽宁沿海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用海需求,近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了新出台的10项海洋开发服务保障政策。

这10项新政策将为辽宁省保增长、扩内需的项目填海落户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新的用海政策包括:在符合节约、集约用海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国家、地方扩大内需和沿海经济带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海需求,鼓励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创新,提倡人工岛式、多突堤式、区块组团式围填海。缩短海域使用、评审和海洋环评论证工作时间,提高海洋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海域使用论证单位从签约到正式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评审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推进海岛合理开发利用,发展海岛特色经济,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利用。 (韩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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