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虚假整改被中央督察组连夜约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06-13 15:45:12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7日正式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6月9日组织对钦州、防城港两市督察整改落实及群众举报问题开展了检查。
 
  检查发现,钦州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但自治区有关部门赫然公示已完成整改。防城港市大量养虾塘尾水入海,港口区公车镇部分垃圾甚至危废随意露天堆放,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
 
  一、有关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按规划要求,钢铁和铁合金行业主要布局在防城港企沙,但沿海三市均大量引进该类产业;已投产的46家相关企业,其中35家分散在钦州市多个园区”。针对该问题,广西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3月底前对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开展集中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一律关停取缔,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目前,该问题整改已经广西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完成并销号。
 
  2017年1月,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联合发文开展沿海三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2017年3月,两委针对清理整顿情况联合开展集中督查;2017年6月1日,两委再次联合发文要求沿海三市进一步开展钢铁和铁合金项目整改。2017年6月23日,钦州市发改委、工信委联合上报文件称已在当年6月10日前完成了清理整治,拆除了2家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备。钦州市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分别于2017年6月、7月、12月先后向社会公示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督察发现,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分布在312、311、218省道两侧。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现场所见环境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一是生产工艺设备十分简陋。督察组抽查了恒丰冶炼厂、钦州强劲冶炼厂、311省道旁无名铁合金厂、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等4家铁合金冶炼厂,企业以锰矿为原料生产富锰渣和生铁,其主要生产装备设施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其中3家铁合金厂小高炉仅有13立方米。厂区基本没有像样的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更无有效的生产控制设施和人工防护装备,露天生产,工艺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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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小高炉正在运行


 
  二是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重。督察组随机抽查的4家铁合金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仅配套水浴除尘等简易设施且部分企业没有使用,小高炉和热风炉烟气直排,跑冒滴漏及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乌烟瘴气,尘土满地,污水横流,无处下脚,污染程度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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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烟气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三是生产管理极为原始粗放。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铁合金厂无正规厂区,无正规生产车间,无正规操作规范,管理极为简单粗放,大量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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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无正规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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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产品露天堆放


 
  四是查获非法再生铝冶炼窝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1家废弃砖厂内存在非法再生铝冶炼厂,环境污染触目惊心。该厂以铝灰为原料,通过4座反射炉熔炼生产铝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地面原料散落,仓库内无序堆放大量袋装铝灰。为消除冶炼时氨气的影响,该厂开挖水塘将铝灰倒入其中,铝灰遇水产生大量氨气,待氨气释放到空气后,再将铝灰捞出投入反射炉熔炼铝锭,整个厂区及周边刺激性氨气四处弥漫。水塘无任何防渗措施,水体呈黑色,氨气挥发产生大量气泡,部分废水通过塑料管溢流外排,现场检测外排废水pH值超过10。
 
  经初步核实,铝灰是电解铝、铸造铝、再生铝冶金过程中的产物,含有氮化铝,遇水发生反应生成氨气。针对铝灰中是否含氟化物,其毒性浸出浓度是否达到危险废物标准,督察组已现场取样并责成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鉴定,同时要求钦州市公安及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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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非法再生铝冶炼厂反射炉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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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 铝灰投入水塘,产生大量氨气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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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 仓库内堆放大量袋装铝灰


 
  三、失职失责严重
 
  督察认为,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钦州市以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方式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1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锰铁高炉属于淘汰类落后工艺装备。但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及钦州市有关部门以富锰渣不属于锰铁合金为由,不仅没有严格把关,而且层层“放水”。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2017年6月1日联合印发《关于对北海钦州防城港市钢铁和铁合金项目进一步整改的通知》,认定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高炉冶炼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其中5个项目生产设备实际于2013年前就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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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 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确认小高炉符合产业政策


 
  钦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对小冶炼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各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有检查无监管,发现问题不了了之,导致大量小冶炼企业污染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专门约见了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要借势借力,举一反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督察组还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核实问题,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各项督察工作。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出现这些问题感到十分心痛,要以“回头看”为契机,下定决心,立行立改,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大力推进问题解决。据悉,钦州市党委政府连夜开会部署,并迅速拆除了非法再生铝生产窝点。
 
  督察组还就防城港市水产养殖污染和垃圾随意堆放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向防城港市党委政府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8-06-13/50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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