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早知道│游艇旅游进入大众消费时代,“紧箍咒”亟待松绑!

来源:中船工业经研中心 海事早知道   发布时间:2018-06-01 11:16:51 

《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列为我国船舶工业的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中小型游艇和新型游艇设计制造。以下对我国游艇消费现状、主要问题及发展前景进行访谈。
问:当前,我国游艇消费现状如何?
万鹏举:近年来,我国游艇旅游发展迅速,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游艇租赁业务发展较快。以厦门市为例,据估算2016年游艇租赁营业额约2.5亿元,同比增长近10倍。目前,国内游艇码头泊位约13000个,游艇俱乐部110多家,注册游艇数量不超过1万艘。游艇消费可分私人游艇和游艇租赁两种方式,但游艇租赁尚不合法,处于灰色经营地带;而私人游艇也难以“游起来”,航行审批手续繁琐、航行区域严格受限。
问:目前,制约我国游艇消费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万鹏举:无论是我国经济发展规模、人均消费能力、游艇制造能力还是当前政策导向来看,我国都已具备游艇大众消费的基础条件,但传统政策制约成为我国游艇消费的瓶颈,严重阻碍我国游艇产业的发展。
一是游艇只能自用且不能超过12人。根据规定,游艇只能自用,不能用于经营活动,且对于核载12人以上或船长20米以上的游艇按照客船管理。游艇属于娱乐船舶,不应与从事客货运输的公约类商船归为一类,国际上有通行做法可以参照。
二是游艇航行严格受限。游艇出航、航线等均需提前向多部门重重备案,游艇靠泊后,访客登上游艇也要报备;航行区域严格受限。大多数游艇被关在码头,不允许到公海,在内河、湖泊里面航行和停泊也受到明显限制,并且禁止汽车后拖挂游艇车上路。
三是游艇依然征收奢侈品税。游艇旅游正进入大众消费时代,但购买国产游艇、进口游艇都要缴纳10%的消费税,收消费税有悖于国家发展“游艇大众消费”的定位。
四是码头泊位运营不佳且数量少。我国虽初步建成一批游艇码头,但大多数泊位属于向特定会员服务的游艇俱乐部,入会门槛高、收费高;另一方面,新建游艇码头项目审批繁琐、周期过长,建一个码头要盖100多个公章。
五是涉及众多监管部门。目前,国内对于游艇的监管涉及海事、边防、航运、旅游等多部门,监管职责界限不明晰,缺乏集中高效的监管部门。
此外,还面临登记注册手续繁琐、金融保险服务发展滞后、游艇驾驶培训市场不完备等诸多问题。
问:我国游艇产业发展的前景如何?
万鹏举:虽然目前面临不少问题,但国家已明确提出发展游艇大众消费,克强总理也在2016年提出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不少文件都提出加快发展游艇旅游,这些文件包括国务院《“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发改委《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委《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 年)》等。
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中创造了特色的海洋文化,发展游艇旅游,能够唤起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和自觉的海洋观念,为我国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基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预计未来十年,我国游艇产业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economic/blue%20economy/2018-06-01/50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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