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向渔民宣传互保知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精神,自2012年渔业互保作为政策性保险在东山县推广以来,在充分尊重参保人意愿的前提下,县财政部门通过实施保费补贴,鼓励支持捕捞渔民参加渔工互助保险。根据规定,东山县对60马力以上的海洋捕捞渔船参加渔船互助保险,按照投保金额10%给予补贴。一旦发生相关事故,互助保险将有效减轻参保渔民经济压力,增强其抗御风险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
目前,东山县注册登记的60马力以上渔船,其参保率已达到100%,渔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月24日,东山县渔业互助保险县级财政补贴1450356.07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从而降低了渔民的保费压力,减轻了渔民负担,提高了渔民参保积极性。(林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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