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服务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工作回顾及2018年重点工作展望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3-09 13: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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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南大洋微塑料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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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极地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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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马军 通讯员 徐广鹏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业务中心,肩负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两个监测体系的业务组织与管理。2018年,监测中心将依靠敢为人先、敢闯敢干的锐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信念,在新时代海洋强国梦的坐标中,坚定追求卓越的发展取向,着力构筑中心发展战略优势,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国家海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和业务能力,在海洋管理决策支撑和业务引领、海洋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党建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党建和监督执纪工作。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监测中心各项党建工作。先后顺利完成中心党委、纪委、各党支部换届工作,与“履职尽责年”活动相结合,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实施方案,制订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全年共召开党委会(常委会)20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十余次,购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图书800余册;高标准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组织全体在职职工观看十九大开幕式,召开5次专题会议部署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集中培训3次,发布相关新闻报道50余篇,征集广大党员群众学习体会文章近200篇。

  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传达各级纪委的相关纪律要求,通报警示案例。将常态化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抽查等相结合,不断拓展监督工作覆盖面;纪检与审计充分联动,对易发风险财务支出进行细化监督;实施常态化谈话、提醒,共开展了面对面个人谈话103人次,集体廉政谈话3场;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纪律审查制度2部,举办首次履行监督责任培训,覆盖各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下大力气推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心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二、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的决策支撑。


  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编制《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2020年)》,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起草《关于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思路与建议》,探索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协助制定发布《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管理机制,并做好“湾长制”与“河长制”的衔接,编制《关于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的建议》报中央政研室,计划纳入全国深改任务;编制《关于推进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技术指南》,提出区域污染防治要求和方法;起草《全国海洋倾倒区规划(2020年~2030年)》,协助制定海洋倾废及海洋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修复。编制“蓝色海湾”“南红北柳”整治修复规划,协调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编制《滨海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提出重要滨海湿地名录草案,起草滨海湿地修复规划,编制《中国滨海湿地状况及管理对策建议》研究报告;完善“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并运行。加大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编制《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协助国家发改委编制《关于渤海环境保护有关情况的报告》,组织搭建渤海科研平台,成立“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院”,编制“渤海生态基础调查和污染基线调查”立项材料,建立渤海资源环境信息通报制度,谋划渤海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提供决策支撑。

  做好海洋污染防治和实时监控。立足精准防治,组织开展全国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汇总排查结果,并编制有关报告;聚焦新型环境问题,编制《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及国际合作策略研究报告》;开展塑料产业专题调研,编制《关于对我国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等,提出我国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建议;开展我国主要海洋经济生物体内微塑料监测;编制《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方案》,开发全国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已经实现93套在线设备接入,初步形成全国在线监控“一张网”。

  强化监测评价和监督考核技术支撑。编制《2017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并组织各项任务实施;开展全国海洋监测体系的质控工作,履行全国海洋监测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编制质量保证工作方案;丰富监测成果,发布年度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开展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培训人数达350余人次。协助编制《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强化考核站位监测的质量控制,并依据近两年水质监测数据评价考核结果;开展长江口及邻近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及应用,探索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估和预警长效机制。配合海洋督察,编制《入海排污口督察工作指南》,并派员10人次参加海洋督察工作。


  三、增强海洋监管能力,服务于海洋资源管理。


  围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中央深改任务实施。有效支撑《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编制《办法》系列宣传贯彻材料,为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协助起草《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由国家海洋局发布实施;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政策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参与中央深改任务《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起草,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后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成为我国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完成中央深改任务《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起草,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财政部。

  发挥“智囊团”作用,助力海域海岛海岸带管理。开展新时期海洋功能区划定位与修编思路研究,组织编制《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方案》;开展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协助起草《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参与编制的《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主持编制的《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探索开展新时期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发展改革思路研究,开展海岛特色生态系统监测监控及海岛迁徙鸟类监视监测业务化工作顶层设计。

  履职尽责,保障海域海岛监视监测业务体系运行。强化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组织与实施,有序开展海岸线、围填海、区域用海规划等近岸海域资源及利用情况监视监测,有效覆盖82万平方公里近岸海域。加强统一配号技术支持,强化海域动态监测评价成果转化,编制疑点疑区监测月报、海域使用情况月报各12期,完成228个县级节点建设的技术支撑服务,并配合完成核心系统部分的建设和验收工作;开展全国海岛4项基本要素监视监测评价,编制年度监视监测评价报告,完成海岛迁徙鸟类监视监测试点工作。


  四、做好基础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极地大洋等重大专项。


  推动科技创新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海洋环保业务工作积累、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支撑技术研究基础,首次成功申请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项,联合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项,并获2016年度海洋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积极参与极地大洋业务化支撑工作。成立极地专项工作组,参与《雪龙探极重大工程总体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北极观测网规划》《南大洋调查专项方案》等的编制;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和优势,研究编制《南北极生态环境业务化监测方案》《大洋和极地区域新兴海洋环境问题业务化监测布局总体考虑》;积极参与并主导第8次北极科考、第47航次和49航次大洋科考的微塑料监测;开展黄河站、长城站生态环境监测和调研;参与北极科学峰会周、北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组学术会议。

  深化质量控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监测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拟定《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起草《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制订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培训、海水样品比测、质控样品考核、质量飞行检查等;落实重大科研项目质量管理措施要求;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监视监测、滨海湿地监测与保护等技术标准研制和体系建设。




2018年重点工作展望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监测中心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中心工作的领导,坚持新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国家海洋局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聚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管理的业务支撑,拓展科研业务领域和国际合作空间,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海洋管理,全面提升中心的综合能力。

  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统揽中心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继续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海洋先锋品牌支部创建;将党的制度建设融入日常党建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继续做好群团统战工作,完成中心团委换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着力支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攻坚。进一步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基础理论研究,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决策支撑;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深改任务的决策支持,助力海岸线保护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改革任务实施;研究建立“湾长制”制度框架和标准体系,开展“湾长制”与“河长制”制度衔接研究;深化海岸带综合管理和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支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源在线监控和分类监管;支撑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强化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技术支撑;加强海洋倾废和海洋工程管理政策、规划和技术研究。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组织和引领。加强全国监测业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推进地方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强化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做好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测防治工作的技术引领和管理支撑,积极参与全球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组织环渤海优势科研业务单位形成科技支撑合力,深入开展渤海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调查研究和决策支撑;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整治修复技术支撑,深化重大海洋生态工程实施的支撑技术研究;引领海洋环境监测和减灾防灾技术发展。

  深化拓展海洋资源管理政策与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海洋资源管理政策支撑效能,推进海域权属管理研究向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研究的转变、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研究向海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的深化、海域有偿使用研究向海洋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研究的拓展;开展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与生态用海管理以及渤海等重点区域行业用海管理政策研究;深化海岸线、海域使用疑点疑区、区域用海规划的遥感监测及成果应用,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业务发展;深化海岛基本要素监视监测评价,加强海岛管理配套政策和技术支撑;强化海岸带规划关键技术研究,做好国家和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

  推进重大科研项目实施与社会服务转型发展。聚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需求,开展中心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精心组织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实施,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社科基金的申报力度,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对中心学科建设的凝聚和导向作用;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极地大洋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中心极地大洋科研业务工作和力量部署,积极参与极地大洋生态环境业务化监测和科研调查总体布局的顶层设计;加强生态管海、生态用海、围填海管控、海域整治修复等国家相关政策的研究和综合分析评估,稳步拓展中心为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及各类用海主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领域。......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309/72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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