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 忠 钟 检)日前,广东省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关于在联合开展打击危害水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危害水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在水产品安全监管领域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全市水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按照部署,本次行动以开展重点打击和行业规范为主线,将对当前水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专项打击,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议移送、立案侦查一批危害水产品安全涉嫌犯罪的案件,特别是监督立案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全面提升4部门联合打击水产品违法犯罪工作效能,有效遏制危害水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群众对水产品安全的信心,全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重点关注6类案件:一是在水产品养殖、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二是生产经营者明知水产品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仍继续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的;三是养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产品,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四是销售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水产品的;五是在水产品养殖、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六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水产品领域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行动中,4部门将强化违法犯罪线索收集,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拓宽和畅通社会举报渠道等途径收集掌握线索,对违法犯罪线索清晰的案件开展专案经营,对涉及专项行动问题突出的部位开展集中打击,对涉案犯罪链条进行深入调查,彻底查清涉案水产品的流向及销售情况。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突发、重大、疑难案件实施联合执法。建立快速反应、重点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和案件信息发布沟通协作机制。行动结束后,4部门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打击成果。......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209/718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