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产品和火锅调味料等共5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492批次,不合格14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中山市沙溪镇关先恒蔬菜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2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2.中山市坦洲镇吴容添蔬菜档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9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3.中山市坦洲镇朱海涛菜档销售的辣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22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4.中山市坦洲镇海哥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11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5.中山市五桂山延军菜档销售的豆角(豇豆),氧乐果检出值为2.8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6.中山市坦洲镇窦英益蔬菜档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查看原文: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89959-1.html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899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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