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海洋捕捞“双控”新政
近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浙江“十三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以下简称“双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坚持捕捞投入和渔获物产出双向控制,进一步完善“双控”制度和配套管理措施,实施渔业资源总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基本制度,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科学养护和合理利用,逐步建立“依法治渔、综合施策、协调管控”的长效机制,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持续增收。
《意见》指出,到2020年,浙江省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控制在12082艘、总功率2852611千瓦以内。“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580艘、功率430337千瓦,到2017年底各市压减渔船不得低于总任务的40%。全省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257.27万吨以内,与2015年相比,沿海各市减幅均不得低于23.6%。
《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减船转产、强化渔船属地管理、规范渔船建造管理等15项具体任务。同时,将渔船控制目标、资源总量管理指标纳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约束性指标进行目标责任考核。......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7-12-01/45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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