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将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企业纳入黑名单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08 16:55:18 

惠州属于海洋大市,拥有约230公里长的海岸线。资料图片


 
  为完善惠州海岸线的生态保护,2017年4月初,惠州在全省沿海地级市中率先出台《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惠州海岸线管控和空间格局作出详细要求。实施环节中,企业排污到海洋怎么处理、非法圈占公共沙滩怎么限制、已出让的土地或项目如何补偿成为关注点。
 
  记者注意到,为全面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作为规划编制实施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日前再度发布《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针对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集中解决。例如,在企业监管环节拟设置海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约束企业违规行为;对于已出让项目利益受损的情况将予以补偿,规范补偿机制。
 
  沙滩建设后退控制距离以200米为主
 
  作为滨海城市,惠州拥有近230公里的海岸线资源,属于海洋大市,近年在城市面南向海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取得进步。然而,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企业开发活动的加剧,海岸线区域自然生态环境承受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区域发展,保护好区域的生态环境资源,2017年4月1日,惠州正式实施《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规划要求将实现“两区四线”管制进行海岸带保护。
 
  其中,“两区”是指禁建区和限建区,禁建区包括生态线一级管制区、蓝线区、建设后退线向海一侧区;限建区包括因生态保护、资源保护、山海景观控制、安全防灾等需要而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四线”分别是近岸建设协调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河道及湿地保护蓝线、海岸建设后退线。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规划审议过程中认为,应该提高管控标准,建议对沙滩建设后退控制距离原则上应以200米为主。按照规划要求,海岸线建设后退根据不同的的海岸类型,人工生活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100米,人工生产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20米;砂质岸线退线分为三档,原则上分别不小于100米、150米、200米等。
 
  然而,半年多以来相关工作展开仍面临难题。记者查阅规划内容发现,尽管在岸线管控和相关标准上足够细致,但是对于部门责任分工以及企业违规惩处环节并未作出严格规范。“这实际上使得规划更多的是作为海岸带开发和管理的一套完善技术指标,具体实施则仍需进行细化。”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
 
  记者注意到,管理规定很好补充了规划在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该管理规定中,根据相关监管需求和技术指标设定,从部门责任分工、保护措施、法律责任、惩处措施等多个方面对海岸带的具体保护工作进行有效细化。
 
  为应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行为,管理规定提出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约束。该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海岸带范围内的湿地、河口、泻湖、海湾等生态敏感区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同时将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入海排污口信息系统,逐步削减入海污染负荷。
 
  对于需要严格控制的海岸带区域,该管理规定要求沿海县区、镇街政府要严格控制自然岸线内的房屋、围堤建设。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在海岸带保护地带范围内采伐树木、开挖山体、开采矿产、围填海、破坏滩涂和红树林等改变地形地貌和海域自然属性的活动。
 
  与此同时,部分单位和个人出现的非法圈占公共沙滩的行为将被禁止,有效强化对公共沙滩使用的监管与保护。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共沙滩上建造构筑物、建筑物,周边的开发活动不得影响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对于规划要求的海岸线向陆一侧将按照岸线属性分类使用功能划定海岸建设后退线的问题,该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权责,要求沿海县区、乡镇政府要严格控制在建设后退线向海一侧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因相关部门批准围填海而造成现状海岸线发生变化的,其相应岸段的海岸建设后退线应根据围填海后的岸线类型并按照原法定程序重新划定和控制。
 
  焦点
 
  惩处机制
 
  企业违规将依法查处
 
  海岸带保护工作,如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是关键。为加速《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深化,在新公示的管理规定中强化惩处举措。管理规定提出,对于企业违反规定的各类违法活动将被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监管部门同样加大惩处力度。该规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海岸带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海岸带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破坏海岸带生态、资源、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或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补偿机制
 
  企业利益受损将获补偿
 
  按照规划,在海岸建设后退线的管控过程中,根据岸线类型情况的不同,人工生活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100米;砂质岸线退线分为三档,原则上分别不小于100米、150米、200米等。较目前滨海区域部分建设项目临海建设的情况,将出现有明显的后退过程。
 
  结合当前大量土地和项目已完成转让,涉及的投资主体将因为岸线后退出现利益受损局面。管理规定根据实际将建立起有效的补偿机制,提出因海岸带保护需要,使海岸带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政府应当依法依规给予补偿,并对其生产、生活作出妥善安排。......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huanbao/law/2017-11-08/45193.html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