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完成沿海大规模警戒潮位核定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7-09-04 09:46:00 

  国家海洋局8月30日宣布,历经5年对全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圆满完成,成效显著。

  警戒潮位是指防护区沿岸可能出现险情或潮灾,需进入戒备或救灾状态的潮位既定值。在进行风暴潮预警报时,预报员根据天气系统和海洋环境通过数值模拟或经验等手段,给出影响岸段可能会达到的潮位值,发出红、橙、黄、蓝相应颜色的预警,为各级政府和公众防御海洋灾害提供支撑。

  “警戒潮位值是海洋部门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的工作基准,也是各级政府防潮减灾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司长王华说。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沿海地区的岸线特征、开发状况和防潮设施等情况变化较大,原警戒潮位值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为此,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组织沿海各省启动了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根据新修订后的《警戒潮位核定规范》国标要求,对全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警戒潮位值进行重新核定。

  王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本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首次将我国全部大陆岸线科学划分为259个警戒岸段,系统地核定了警戒潮位值,填补了以岸段警戒潮位值为基准的预警报业务空白。通过实施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改变了以往风暴潮预警报结果只针对单一验潮站、与应急响应脱节的情况。

  “科学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补齐防潮排涝短板,做好海洋灾害风险防控和治理形成有力支撑。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海洋部门做好海洋减灾工作的能力。”王华说。

  王华表示,接下来,国家海洋局将积极做好警戒潮位的推广使用、标识设置和基础巩固等工作,为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加大新一轮核定成果的应用力度,尽快促进预警能力提升;积极开展警戒潮位现场标志物设置,进一步强化四色警戒潮位的减灾指导作用;开展警戒潮位基础数据和成果库建设,进一步巩固通过核定工作形成的能力基础。(新华社记者 刘诗平)

  为什么要重新核定沿海警戒潮位

  主持人:本报记者王晶

  嘉 宾: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司长王华

  近日,国家海洋局完成对全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警戒潮位值重新核定工作。目前沿海各地相继公布新的四色警戒潮位值,填补了以岸段警戒潮位值为基准的预警报业务空白,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中国海洋报》记者就本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的组织开展、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相关工作计划等,采访了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司长王华。

  记者: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华:一是有效提升海洋灾害风险预警能力,为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本次警戒潮位核定综合考虑海洋观测站网布局、灾害防御能力、历史灾情及重点保障目标等多方面因素,首次将我国全部大陆岸线科学划分为259个警戒岸段,系统地核定了警戒潮位值,填补了以岸段警戒潮位值为基准的预警报业务空白。通过实施新一轮警戒潮位核定,改变了以往风暴潮预警报结果只针对单一验潮站、与应急响应脱节的情况,有效解决了“警戒潮位不警戒”的问题,海洋灾害风险预警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已有部分沿海省份先行探索四色警戒潮位标识建设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是增强海洋灾害防御能力,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警戒潮位核定是沿海重点防御区划定、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隐患排查等工作的重要基础。科学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补齐防潮排涝短板,做好海洋灾害风险防控和治理形成有力支撑。同时对指导海岸带空间规划、沿海产业合理布局、重大工程和产业园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构筑起安全屏障。

  三是强化了职责,锻炼了队伍,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海洋部门做好海洋减灾工作的能力。核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备相当水平的专业力量来承担。各省(区、市)海洋部门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与技术优势,充分调动国家局单位、市县单位、系统外单位、部队单位的力量,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海洋减灾专业技术骨干,为今后海洋减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

  记者:国家海洋局是如何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

  王华: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国家海洋局始终牢固树立国家与地方“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中央统筹规划,地方承担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形成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通过制订实施《警戒潮位核定管理办法》和《全国沿海警戒潮位核定整体工作方案》,建立国家、海区、沿海省(区、市)三级工作体系,成立技术指导组和指导组办公室(挂靠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切实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技术单位参与地方组织的核定工作实施,形成了强大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是做好总体布局,分步规划实施。本轮核定工作始终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各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灾害防御能力、工作基础强弱等实际情况出发,总体布局全国核定工作,先行推进发达地区和重点岸段,做好整体进度协调和监督服务,有力保障了沿海各地区核定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质量管控。本轮核定工作始终坚持“遵循规范,强化质控”的原则,严格按照新国标要求开展核定工作。组建全国核定工作技术指导组,汇集了40余位国内风暴潮预报减灾领域的技术专家参与技术指导。制定实施《全国沿海警戒潮位核定技术指导组工作规则》,提升技术指导组在技术咨询、过程监督和成果审查中的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在全国范围建立了一支能遵循新国标开展核定工作的专业技术队伍。制定实施《警戒潮位核定技术报告技术审查工作流程》,注重对关键环节技术质量的把控。严格执行国家、海区、省(区、市)三级审查,确保最终核定结果的科学合理。

  实践表明,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行之有效,为深化海洋领域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记者:目前沿海各省(区、市)政府已相继公布新的四色警戒潮位值,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重点做好哪些后续工作?

  王华: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贯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积极做好警戒潮位的推广使用、标识设置和基础巩固等工作,切实服务于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新一轮核定成果的应用力度。加大警戒潮位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尽快促进预警能力提升。将核定成果纳入海洋减灾综合管理,使其在沿海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工程和产业园区选址论证、隐患排查治理、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建立等方面得到充分应用。

  二是积极开展警戒潮位现场标志物设置。通过实物载体对新核定的四色警戒潮位值进行标识,是面向公众比较直观的警戒潮位核定最终成果展示与应用方式。近期,国家海洋局将编制印发《警戒潮位现场标志物设置规范》,统一标识制造和设置要求,部署和指导全面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重点岸段和人口密集区域都能够设置醒目标志,进一步强化四色警戒潮位的减灾指导作用。

 

  三是进一步巩固通过核定工作形成的能力基础。核定过程中,各级海洋部门借助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掌握了一批最新的基础数据,形成了一批可用性强的中间结果和技术报告,建立了一批海洋临时观测站点,这些都是核定工作中积累的重要基础能力。我们将开展警戒潮位基础数据和成果库建设,结合国家地方观测网规划推进原临时站点或附近位置固定站的建设,推动已有的基础能力持续在今后海洋减灾各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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