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首次国家海洋督查”启动| 重点解决围填海管理“失序、失度、失衡”问题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7-08-25 11:17:29 

国家海洋局:首次国家海督察正式启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进驻辽宁省,第六组进驻海南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


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国家海洋督察组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本次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国家海洋督察组要求,辽宁省、海南省和沿海市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首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共分6个督察组,进驻辽宁、海南后,将于近日陆续进驻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期间,同步对河北、福建、广东三省开展海域海岛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海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根据工作安排,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自治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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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蔡岩红;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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