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丽茹)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海监渔政局获悉,2017年上半年,辽宁省海监机构共查获非法采、运砂船只13艘,立案11起,结案7起,移交公安部门刑拘2人,收缴罚款775万元。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执法成效显著,有力保护了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
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是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辽宁省海监渔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关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经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同意,制订了《辽宁省2017年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机构整合优势,增强大连、锦州两地的海监工作职能,组织利用在海上执行任务的海监、渔政船艇开展执法行动,对非法采挖海砂行为给予了有效控制。
同时,辽宁省海监渔政局根据辽宁海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大连、营口交界海域,兴城市海域,绥中县海域,以及群众举报、反映违法行为较多的海域为重点执法区域,采取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本地区查处和异地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
截至目前,全省海监机构打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航程1000余海里,派出执法车辆30余台次,行程2000余公里;执法人员实施登船检查70余艘次,检查采砂、运砂船50余艘次。......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809/684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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