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修订后全国首宗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广州开庭

来源:金羊网(广州)   发布时间:2017-07-19 16:32:25 

公益诉讼人起诉称,2016年8月30日,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直属二支队、广州支队和南沙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由被告李伟来驾驶的贵港贵龙8090船正将船上建筑余泥倒进洪奇沥海域,被查扣时已倾倒100立方建筑余泥,另有约400立方垃圾尚未倾倒。

而案发地位于南沙自贸区洪奇沥海域,地处珠江出海口,毗邻伶仃洋、狮子洋和南海海域。

李伟来的行为给海洋环境造成了重大的损害,经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次事件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共计251678元。

今年4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将李伟来起诉到广州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伟来赔偿因其倾废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共251678元。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受理了此案。

因该案涉及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为了更好说明涉案海域环境受到损害与被告人倾倒淤泥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昨日的法庭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的两位专家出庭,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说明。公益诉讼人介绍,已倾倒的100立方建筑余泥目前仍未打捞,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尚未得到修复。

被告李伟来及其代理律师对倾倒建筑余泥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其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的鉴定数额不认同。李伟来方面表示,相关鉴定不足以证实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即使有损害,应由本案的实际侵权人陈某某承担,因为其是在电话中受陈某某指使所为的。

今年6月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首次获得立法上的确认。据统计,自1991年至今,广州海事法院已审理了近500件海洋环境案件,有24件具有公益诉讼性质。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介绍,该院1998年审理的“海成”轮漏油案是我国第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999年审理的“闽燃供2”轮漏油案则首创了公益诉讼赔偿向国库交纳的履行方式。


编辑:林晓彦......查看原文:http://news.163.com/17/0719/10/CPMTKD6R00014A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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