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级海监联合检查无居民海岛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6-23 17:16:48 

  本报讯 (记者吕 宁 通讯员 郭冰 周朝生杨亚莉) 近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与浙江省总队对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内9个无居民海岛实施开展了四级(东海总队、省、市、区)联合执法检查。来自中国海监第四支队、浙江省总队、舟山市支队、普陀县大队的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促进国家和地方海洋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增强国家与地方海监队伍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推动区域性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和促进海洋行政管理工作。

  中街山列岛位于舟山群岛东北端附近海域,隶属于普陀区东极镇,地处杭州湾外缘,横贯整个舟山渔场。2006年5月经国家海洋局批准成立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区内有黄兴、庙子湖、青浜、东福山4个有居民海岛和41个无居民海岛,保护区面积为202.9平方公里,其中岛陆面积10.48平方公里。

  保护区管理局对保护区内的生态保护、恢复及资源保护、利用活动实行功能分区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分布区、自然景观、历史遗迹、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及重要海洋渔业生物的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栖息地等各类重要海洋生态区域,并采取建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同时对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实施管控。

  本次行动中,执法组听取了管理局负责人关于保护区情况的介绍,并对保护区内的9个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无居民海岛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填海、围海;未经批准生产、建设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行为。

  检查表明,保护区内9个无居民海岛的地形地貌保持完好,未发现有违法开发利用行为,其中6个无居民海岛虽有开发利用活动,但为灯塔、电塔等公益设施,未发现有其他用岛行为。无居民海岛周边海域也未发现有未经批准的违法用海行为,整个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623/67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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