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明确六大任务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5-03 16:40:24 

■通讯员 陶有长


  江苏位于我国东部沿海中心地带,区位条件独特。近年来,该省在加快推进沿海开发的同时,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陆海统筹,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又提出新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省和打造美丽海洋为目标,下苦功、使实劲,落实好制度体系建设、监测能力提升、监督管理严格、生态整治到位、资源养护良好和保护区管理规范等六大重点任务,力促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在制度体系建设上,依据《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完善相关配套监管制度和技术规范,出台《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监督管理办法》。启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研究与应用,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出台《江苏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责任,实现部门和地区之间监管资源共享,联动监控等。

  在监测能力提升上,突出抓好县级海洋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赣榆、滨海、海门、如东等4个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完成资质认定工作,并承担年度监测评价任务。优化海洋监测站位布局,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良好,监测质量和监测数据的应用与服务明显提升。开展浒苔、马尾藻等监测预报和处置工作,探索综合处置、多元化利用方法。

  在严格监督管理方面,积极做好海洋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不满足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或通过备案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未批先建项目,不仅要纳入关停退出范围,而且还要通过新闻媒介曝光,直至限制、暂停审批该地区用海项目。

  在生态整治到位上,科学实施国家“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推进海洋环境生态修复与海岸线保护。组织力量加强对盐沼地保护、碳汇渔业(牡蛎礁及贝类等)和微型生物碳汇利用等方面研究,探索推广具有江苏特色的亮点做法。

  为达到资源养护良好的要求,以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为抓手,构建与资源状况相适应可持续的捕捞渔业。推进连云港海州湾牧场和南黄海牧场试验性人工鱼礁建设,总结生态补偿、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经验。完善渔业公共水域和保护区增殖放流资金分配制度,发展生态碳汇渔业,实现“以鱼控藻、以鱼养水”。

  在保护区管理规范方面,开展对重点滨海湿地调查、保护、修复及风险评价,新选划一批海洋特别保护区,从空间管控、动态监管等多角度,维护和提升滨海湿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服务功能。组织编制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推进海洋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促进人海和谐,促进海洋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503/66598.shtml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